广东颁布实施客运《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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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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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交通厅正式颁布实施《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

《规范》中规定,凡年度责任事故频率大于1.5次/百万车公里、年度责任事故死亡率大于0.3人/百万公里、年度责任事故伤人率大于1.6人/百万车公里、上年度发生同责以上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群死群伤特大事故,有以上其中一项的客运企业,将被“一票否决”,评为“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企业”。据介绍,广东省交通厅这次颁发实施的《规范》和《标准》,主要适用于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包括班车客运企业、包车(含旅游)客运企业和出租车客运企业。目的是将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渠道,防止道路客运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客运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考核实行1000分制,考核得900分以上为优秀、701―900分为合格、70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与以往相比,考核内容被进一步量化和细化,可操作性较强。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等8个方面,每个考核内容之中又有具体的考核要求、工作标准和评分标准,且考核要求、标准都比以前更高、更严。评定结果将成为企业资质评定和客运线路招设标工作重要的参考指标。

(局政办室)

摘自《陕西运政信息》2004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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