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资料
来源:
发表日期:2004-02-25 00:00:00
点击量:6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行政许可法》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行政许可法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其按遵循合法与合理原则、效能与便民原则、监督与责任原则的具体思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和创新。其所确立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定期评估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窗口式”办公制度、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审查制度、一次告知制度、期限制度、听证制度,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等,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进程,都将产生深远影晌。

                             (局政办室)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8号邮编:710003电话:029-87325981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