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 搞好宣贯活动--省局认真落实乌小健厅长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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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3-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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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即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审议通过后的新《条例》从改革线路审批制度、明确部门职能关系、增强行政执法手段、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和规范货运经营行为等几个方面对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性发展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明确,尤其是首次以法律形式赋予监督检查人员以新的职权定位,即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可以上路巡查的职能,其增强了道路运政执法手段,使得对于违法和非法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方法和手段更为具体,这为进一步净化我省道路运输环境,营造良好运营氛围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政府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对我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新的要求,如何执行好政府赋予我们的权利是各级道路运政管理部门面临的当务之急,根据省厅乌小健厅长“上路巡查应在加强执法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的基础上进行,防止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的指示,省局迅即作出反应,全面贯彻落实乌厅长指示精神,近年来在运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达1.0499万人次的基础上,严格执法人员资质条件,狠抓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和考核,全面加大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成立《条例》宣贯领导小组,由国强局长亲任组长,李抗美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道路运政执法培训和《条例》宣贯工作进行指挥部署、组织动员,以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刊有文章的方式全面立体的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求各级运政管理部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长期培训制度,确保通过扎实全面的培训学习,在日常运政执法活动中达到着装整齐、双证齐全、文明用语、取证合理、文书规范,事实准确、处罚得当。
全省三级道路运政管理部门认真领会、积极响应,全力配合省局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熟悉了解《条例》的特点,确保广大执法人员对《条例》吃的透、学的精,以期以此次执法培训和《条例》宣贯活动为契机,全面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