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运集团严处恶意滋事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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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3-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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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就9月10日、13日“宝鸡?D扶风”高速公路客运班线营运车主先后两次围堵扶风县运管所及汽车站聚众闹事的恶劣事件做出处理决定:一是从10月18日起,陕C24203、陕C07361、(陕C24542鑫安公司)立即停运整改,待处理结果及表现情况确定运行时间。二是对车主高双贤、韩天林进行通报批评,本人须写出检查,保证不再发生此类行为。如若再犯,立即解除合同,中止营运,限期转出。三是按照经营合同补充条款第四条,将其交纳的5000元经营行为保证金,做为罚款予以没收,恢复班次前须另行缴纳经营行为保证金。四是以此为鉴,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并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堵门、堵路及越级上访行为的再次发生。

             (局客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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