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是一个城市流动的文明“窗口”,出租车市场秩序好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形象、投资环境及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咸阳市出租运输业发展较快,目前全市共有出租客运车辆2400多辆,从业人员4500余人。出租车由于具有方便、快捷、安全的特点,逐步成为普通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据调查,截止2003年末,城市居民出行乘坐率达15%,出租车消费占居民交通费用的比重达到25%。
然而,在出租客运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摩的、拐的、人力三轮及“黑车”蜂涌而来,与合法经营的出租车争抢市场。据了解,目前仅市区这一块,残疾人代步车有150多辆,各类“黑车”200多辆,两轮、三轮摩托890多辆。以客运量统计,非法营运车辆占出租车市场份额达40%。近两年来,虽经多次整治,但发展势头难以遏制,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非法营运成本低,给非法营运车辆创造了一个较大的生存空间。据测算,一辆出租车每日平均收入为180元,而成本高达120元,利润仅为60多元,利润率为33%;一辆“黑车”,每日平均收入为120元,成本为40元,利润为80元,利润率为67%;一辆两轮摩托车每日收入为50元,成本为10元,利润为40元,利润率为80%。一位摩的车主讲:“买一辆新摩托车2000元,而我每月可挣1200元,除吃住等费用外,不但收回摩托车成本,每年还可赚近万元,看到有利可图,我们村来了10多个小伙子专跑摩的,从前在咸阳打工的,也辞职从事摩的拉人,效益好的很”。
其次,宽松的环境为非法营运车辆创造了较大的生存空间。一些部门以照顾残疾人生活为由,越权批准残疾人代步车从事客运,到目前已有150辆之多。批准之后的残疾人代步车并非残疾人经营,而绝大多数转包给健康人经营。据调查,以残疾人代步车从事客运的健康人占到90%,残疾人仅占10%,本地人占到40%,而甘肃、河南及周过地区的外来人口占到60%,加之咸阳市没有实施禁摩政策,周边地区因“禁摩”,其从事摩托车载客的人员纷纷涌入该市,干扰了正常的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合法经营者对此意见很大。
非法营运的车辆不但干扰了正常的出租客运市场,而且严重破坏了城市交通秩序,影响到城市形象及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打击整治。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建议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在市区主要路段禁摩或者禁止在市区摩托车载人,从根本上消除摩的;二是市政府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采取收购车辆及分片包干等办法,解决残疾人就业及生活问题;三是希望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为打击非法营运提供法律保障;四是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确保市场稳定、秩序良好。
任保印
摘自《陕西运政信息》2004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