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情满车厢、舒心旅途”文明服务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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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9-06-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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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系统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陕交党发〔2009〕4号)和《全省道路运输系统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陕交运发〔2009〕28号)精神,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决定在全省高速公路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及汽车站(场)开展“情满车厢、舒心旅途”文明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情满车厢、舒心旅途”文明服务是落实“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宗旨,实现“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目标,践行“三个服务”标准的具体体现,也是着力打造道路运输服务品牌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创建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统一思想,积极行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意识,坚持全新的服务理念和标准,实现规范管理、科技管理、精细管理、人性管理,努力争创客运文明服务标兵。
二、为使活动顺利开展,省局已制定下发了“情满车厢、舒心旅途”服务品牌推广手册。《手册》对“情满车厢、舒心旅途”的推广背景、品牌内涵、行为要求等都作了具体规范。各创建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积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为使文明服务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由省局牵头在西汉、西宝、西康高速客运班线、白水“三农快客”和西安城西客运站、汉中高速客运站率先开展“情满车厢、舒心旅途”文明服务活动,积极营造“群众满意、市场和谐”的氛围,使高质量的运输服务深入民心。各相关市(区)要认真做好协调配合及贯彻落实工作。
四、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陕交运发〔2009〕28号文件要求,积极安排开展创建工作,对辖区客运企业和汽车站(场)的创建活动及时给予检查指导。各客运企业和汽车站(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开展“情满车厢、舒心旅途”文明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为广大旅客提供优质的乘车环境,展示陕西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五、几点要求
(一)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客运企业、汽车站(场)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将文明服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要上下联动,凝聚合力,确保文明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客运企业、汽车站(场)要把文明服务活动与年度开展“文明客运班线”、“文明汽车站”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本职,扎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交通运输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60周年。
(三)搞好检查督导。为保证文明服务活动取得实效,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基层,认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省局将邀请省厅文明办不定期对文明服务活动给予检查指导,已拟定7月中旬对各市(区)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创建活动、“情满车厢、舒心旅途”文明服务活动和正常开展的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同时还将其作为年终考评内容之一。
(四)保障活动经费。文明服务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客运企业、汽车站(场)要设立专项经费,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五)各单位在文明服务活动中,要将活动方案及时上报省局文明办,并认真总结经验,以便于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促进。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开展 文明服务 通知
抄送:各市(区)交通局,相关运输企业、客运站。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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