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现将《陕西省道路运输系统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道路运输系统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通知 精神,结合行业实际,现将全省道路运输系统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三个服务”和行业发展大局,坚持“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和“科学办交通、合力办交通、勤俭办交通”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大爱在心,为民开路”的陕西交通精神,以“学先进、树新风、建体系、创一流”活动和“55311”文明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道路运输业文明程度,构筑行业文明形象,打造行业文明品牌,为陕西道路运输大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厅级文明创建任务。
1、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由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确定一个培养对象开展创建工作。
2、星级汽车客运站:全省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全部参与星级创建,创建总数不少于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总数的30%。
3、文明示范窗口:由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商洛市、安康市、汉中市、延安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确定一个培养对象开展创建工作。
4、文明执法标兵单位:由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杨凌示范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确定一个培养对象开展创建工作。
(二)省局开展以下文明评比活动:
1、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文明单位7个。
2、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文明执法单位9个。
3、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建设示范窗口8个。
4、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最佳运政员72名。
5、道路运输行业文明企业20个。
全省各单列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和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相应文明创建任务和文明评比活动。
三、主要工作
(一)深化理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道路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对行业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与把握,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上来。
(二)积极参加省厅开展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1、厅级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选树。严格按照省厅《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文化建设纲要、方案和长效工作机制,打造行业文化建设品牌,力争参选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2、星级汽车客运站评比。以汽车客运站星级服务竞赛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星级化汽车客运站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汽车客运站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汽车客运站文明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文明形象,为旅客营造安全便捷、温馨舒适的出行环境。
3、厅级文明示范窗口创建。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文明我先行、服务我更优”活动,深入推进“三亮三比三创三评”活动,对客货运站场和办证大厅等道路运输窗口服务单位进行制度化管理,切实提高服务品质,将“微笑服务”理念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中。
4、厅级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创建。加强执法人员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保障执法人员权利、健全奖惩制度,为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环境。文明执法标兵单位的评比将面向全省一线运政执法单位展开。
(三)打造“情满车厢、舒心旅途”品牌。以《交通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十佳公交车驾驶员”、“十佳出租车驾驶员”、“十佳长途客运驾驶员”选树工作为契机,提品质,树形象,全面提升品牌社会知名度和群众满意度,创建全国交通运输十大品牌。
(四)开展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文明企业评比活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行业各项质量信誉考核,将全省AAA级以上客运企业、AAA级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考核得分380分以上的驾驶员培训机构及客货运站场纳入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范围,以行业开展1-2项企业文明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全力打造优质服务,增加社会知名度。
(五)组织开展第六届“读好书、爱本职、献交通”活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落实,把读书活动与《蜀道难》经典诗词诵读活动相结合,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创作反映我省道路运输大发展的作品,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经典诗词诵读比赛,营造良好读书氛围,推动读书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一职双责、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细化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做到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形成领导重视、奖惩明确、保障有力的良好局面。
(二)培养和评比制度。按照先培养后评比的原则,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年初上报各类文明创建培养计划,年终考核、评比、命名,获得的荣誉称号仅为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评比命名的,由厅运管局择优推荐。
厅运管局将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加大监管和复核力度,对已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单位,在培养年度内出现问题的,责令整改直至取消培养资格,年底不得参加评比;对已经取得荣誉称号的,发现问题后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称号。
(三)严格控制培养对象和最佳运政员比例。管辖县(区)运管所超过10个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分别选定2-3个单位和企业培养对象,评选8-9名最佳运政员;管辖9个以下5个以上的,可分别选定1-2个单位和企业培养对象,评选6-7名最佳运政员;管辖4个以下的,及单列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管理机构只能选定1个单位培养对象、1-2个企业培养对象,评选1-2名最佳运政员。已确定为厅级文明创建培养对象的,可同时确定为局文明评比活动培养对象,且不占规定的培养对象名额。
(四)严格报送制度。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于4月10日前上报培养对象名单、培养措施和规划,逾期未报的年底不得参与文明创建评比;11月30日前上报各类推荐审批表和文明创建总结(最佳运政员附个人单行材料),厅运管局将进行择优推荐和考核评比,逾期未报的取消推荐和考核评比资格。
(五)做好“顾客体验活动”和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积极组织开展以“顾客体验管理,提升交通服务”为主题的第三届“司乘满意在陕西”文明服务年活动,号召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干部职工以交通使用者身份率先投入体验;同时要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把学雷锋活动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紧密结合,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成员加入到志愿者服务队中来,全力配合省厅做好“陕西交通运输志愿者服务总队”的筹建工作。
附件:1、2012年度文明创建计划一览表
2、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文明单位推荐审批表
3、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文明执法单位”推荐审批表
4、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推荐审批表
5、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最佳运政员”推荐审批表
6、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文明企业”推荐审批表
7、陕西交通运输系统第六届“读好书、爱本职、献交通”活动推荐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