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
严明党的纪律是党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取得最胜利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改作风,惩腐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仍然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明的纪律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冲着纪律去,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既不能光说不干,也不能大轰大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冲着纪律去。下面就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目前,我们党的基层组织在纪律规矩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上,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在思想上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足;组织生活开展的质量不高,党组织缺乏应有的活力;有的党组织凝聚力不强,活动载体不新,对党员的管理不严格。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上,有的党员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存在“等”“靠”思想,甚至推一步动一步;有的知行不一,存在讲面子不讲规矩,讲关系不讲原则的问题;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上不请示不报告,有规不依;有的对自我约束还不够严格,吃请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思想作风还不够务实,进取的精神还不够充足,缺少一件事情抓到底的精神。这些问题不仅使个人形象受损、单位声誉受害而且影响了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思索总结解决办法,能够创新思路,主动研究,要有看齐意识,重点在缺什么补什么上,在怎么“做”上下功夫。
在问题面前,要求我们要切实俯下身子去解决问题。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作风整顿中所征集的问题整改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尚未解决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同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这样才能真正的把党的好政策落实到百姓身上,职工群众也才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
习近平同志指出:新形势下,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今天我的党课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庄严责任。广大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对照“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党的十九大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突出地摆到全党面前,作为干部就要自觉加强修养,确保学习贯彻党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为党员干部切实要有光荣感、责任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一是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人民日报有一篇关于学习的评论,这样说到:“人们恐怕已经看惯了这样一些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当晨曦初露,用朗朗书声去迎接朝阳的是孩子;当夜幕低垂,熬夜攻读的也是孩子。而许多成年人呢?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在熙熙攘攘的生活中,固然不必郑重其事地挑灯夜读,但不少人包括某些干部是不是浑然不觉地把生命消磨于肥皂剧中、消磨于麻将桌前,或者在吆五喝六的酒话中消磨那本来并不多余的时间?”这是一段发人深省、让人汗颜的文字。确实,现在有很多干部在学习上还不如孩子,在学习与应酬、工作与交际、丰富思想与享受生活方面,他们更多的是选择了后者,这对我们的成长非常不利。不抓紧时间学习,就难以跟上时代的节拍、适应工作的需要,你的思想、你的观念、甚至是你的语言都会与实际脱节,你的脑子里就缺少新的东西。所以,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多读书,从书中吸取更多的知识,这不仅可以增长自己的知识和才干,更可以提高人的品味,坚定人的信念。
二是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有人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好人不见得是好官,但好官必须先是好人”。为政必先做人,没有一流的人品做底子,从政肯定要跌跟头。基层干部要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必先堂堂正正做人。这实际上道出了党员干部成长的必然规律。好公民、好党员、好干部这三个层次,好公民是基础,是领导干部的为官立业之本。加强品德修养,不仅是执政为民的需要,也是立身做人的需要。
三是加强组织纪律性修养。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纪律严明,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执行严明的纪律,需要领导干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就是把我们个人的决策,在民主征集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变成集体的决策。
二、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作风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直接反映,是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体现。好的作风能够产生无穷的创造力,形成巨大的凝聚力,造就顽强的战斗力。实践证明,一个单位的工作,成在作风,败也在作风;一个单位的形象,好在作风,坏也在作风;一个领导的威信,高在作风,低也在作风;一个人,成功在作风,失败也在作风。
我们常讲干部,什么是干部,就是指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是一个管理者,是一个组织或团队中的领头人,带领大家去完成目标的人。也就是说干部是“干”与“部”的统一。然而当前,我们的一些干部工作漂浮、办事拖沓,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标准不高、效率低下,重“部”轻“干”,干工作只限于开会部署上,表面上搞的红红火火,但却少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以至于年初规划了一大堆,年底落实没几个。干事创业,是实现党在每一阶段目标任务的根本之道。我们需要的是扑下身子、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干” 与“部”统一的基层干部。
中央的八项规定要求我们,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们各级干部要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到百姓当中,了解到最真实的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动摇,以“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三严三实”为标尺,严格对照党章规定和纪律要求,以锲而不舍的毅力,以“钉钉子”的决心抓好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深入开展好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增强看齐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活动效果,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任何困难,都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要聚焦目标,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以锲而不舍的干劲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讲的付诸实施。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要重点整治个别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牢固树立“机关服务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的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引导更多党员干部敢担当、善担当、勇担当,强化自我监督,增强履职能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抵制“歪风邪气”,激发党内“清气”,涵养社会“正气” 。各级党组织要在落实“三个责任”中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民主决策意识,抓好“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会议决定,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化和民主化决策水平。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常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净化政治生态。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切实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教育党员干部坚守“高线”、不碰“底线”。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用权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严格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督促整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要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要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守法纪红线、道德底线和人生安全线,心存“戒惧”,手握“戒尺”,信守“戒条”,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这不仅体现了党的执政规律,而且体现了党建新常态下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在今后的工作中,相信我们支部的党员干部一定能够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持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约束规范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为建成更高标准、更加全面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