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党员干部要有担当精神—潘绍忠
来源:局党委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6-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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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简单地说,就是承担并负起责任,是人们在职责和角色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责无旁贷地挺身而出,全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在承担义务当中激发自己的全部能量,它是一种责任,一种自觉,一种境界、一种修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当前我省道路运输正值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困难重重,矛盾凸显。安全生产的压力、行业稳定的压力、反恐布控的压力、客运企业经营困难的压力、新业态对传统运输行业(特别是出租汽车行业)冲击的压力,前进道路上充满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这就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到勇于担当,能够担当,敢于担当,直面矛盾问题,主动接受挑战,大胆开拓创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道路运输保障。
首先要勇于担当,就是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在其位,谋其政,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工作中要时刻不忘肩负的神圣职责,勇挑打赢重任,在矛盾和问题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抓敢管。
其次要能够担当,就是要有担当重任的能力。“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勇于担当不是逞匹夫之勇,而是要有着眼大局的视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水平跟不上,只会好心办坏事。要做到能够担当,就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要学会运用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交通核心价值观,始终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利益上代表群众,时刻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严从实履职尽责,不断开创道路运输工作新局面。当前要把原原本本学习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娄勤俭书记在全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突出出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好、理解好、落实好;要把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转发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印发的《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行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陕办发〔2016〕24号)、《关于做好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6〕82号)精神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首要任务,贯彻好、宣传好、执行好。
再次要敢于担当,就是要有负责担当的底气。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己行得正、做得端,才有底气去做别人的工作。如果自身存在问题,就会前怕狼后怕虎、畏首畏尾,不敢去硬碰硬,不敢去较真。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就必须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公道正派,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廉洁奉公;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作出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的业绩,才能不辜负三秦百姓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期待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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