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陕西省交通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省道路运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省道路运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编办《关于调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编制的通知》(陕编办发〔2019〕11号)要求,中心正式更名为“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简称“省道路运输中心”),改革后我中心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拟定道路客货运、城市客运、维修检测和培训等行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承担机动车维修检测和道路运输车辆服务工作;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驾驶员;承担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管理、运行预监测、科研、技术攻关等工作;承担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生态环保、信访维稳、信息咨询、投诉处理工作;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2019年中心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范有序。
(一)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效。随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中心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道路运输中心舆情管理办法》,分别从信息公开主体、公开渠道、新媒体平台等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信息公开各主体责任的范围,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落实配套措施,完善公开渠道。根据“及时、有效、节约”和“易获取、易认知”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途径进行信息公开。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子栏目内容,新增公众服务类信息专项查询页面,丰富公开内容,强化服务功能,极大地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办文程序,及时在网上更新、发布可以公开的文件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省厅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部、省、厅有关精神。通过学习,从中心领导到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能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2019年,中心网站各个栏目运行良好,群众参与度高,访问频次多,社会效应好。
(四)用好网络平台,推进服务升级。随着近年来政务新媒体的广泛应用,中心紧跟形势需要,主动开通微信公众号,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发布重大信息。2019年来,中心累计发布微信信息94条,公众订阅人数193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进行更新,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条,其中政务信息321条、通知公告60条、文件类信息10条,主要为中心门户网站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项,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申请人满意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更加快捷高效。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积极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邮箱。2019年度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9年省道路运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内容与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文件公开不够及时、互动栏目页面设置不够友好、回复网民咨询投诉不够及时、公开的渠道方式和方法相对单一等问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中心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重点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事项的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作用。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针对工作需要和社会需求,适时推进中心官方网站改版,积极研究公众号服务功能扩展相关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地满足公众需要。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手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注,解决群众出行困难,为我省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