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2010年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质量安全处
发表日期:2014-06-19 0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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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现将《2010年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2010年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工作会议、公路工作会议及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2010年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现就2010年全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迎国检中心任务,按照“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和“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协作联动)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力推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三个体系”(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一个机制”(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注重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性工作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全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省公路行业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桥梁垮塌安全责任事故;力争避免一次死亡3~9人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尽量避免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比上年同比下降1%。全行业职工教育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全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2010年是我省公路行业“十一五”规划落实的“收官年”和“十二五”规划开局的奠基年,更是“迎国检、展亮点、促发展”、实现“保六争五”目标的攻坚年,任务繁重而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克服消极畏难、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倾向,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认识再提高,责任再明确,措施再落实,差距再查找,隐患再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不只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检查上,改变安全生产雷声大、雨点小、措施少的局面,把安全生产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真正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地位作用的认识,正确处理管生产与管安全的关系,抓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各个层面的落实。省局今年将继续在各单位进行《陕西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宣贯。
1.各级要重视对各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其领导安全生产的能力。尤其是通过教育培训使各级各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上有位子,工作上有路子,资金上有盘子,能够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五同时”原则;使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生产业务部门能够做到政策清、责任实、底数明、措施强、办法多,注重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步调一致,齐抓共管。
2.各单位要突出对“三类人员”和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解决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规章入耳、入眼、入脑、入心的问题,防止“三违”现象发生。尤其是通过教育培训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热爱本职、安心本职、敬业本职、钻研本职,主动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和能力;使各类从业人员能够熟悉岗位安全要求,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听招呼、守纪律,不违章作业。
3.各单位要以“安康怀”劳动竞赛、第九个“安全生产月”和第二个“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地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这些活动地开展,增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安全意识。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要在上级有关要求和省局颁布的《陕西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目标考核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态化。
2.各级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和议事协调作用。
3.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行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着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责任体系。
4.结合县乡村公路的实际,省局将研究拟定因地制宜的农村公路安保设施设置、维护相关规定,各市要做好配合工作。
5.落实痕迹化管理目标,规范行业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以迎国检为契机,认真规范各级安全生产记录类、卷宗类、统计类、综合管理类以及其它通行安全保障类的内业资料管理。省局将按照迎国检工作总体安排,尽快下发安全生产内业规范化管理实施标准,各单位务必认真执行。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
今年要继续深入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1.各级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突出预防”措施落实的有效抓手,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要把防范和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突出重要路段安全通行条件改善,桥梁、隧道安全监管,建设、养护工程现场管理等重点部位和环节。
3.要强化对长大桥梁、隧道群的安全运营管理,积极有序的开展危险路段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排查整治力度。
(四)落实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性工作水平
1.加强以提供安全便捷通行为目的日常养护、路政管理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消除路面病害和各类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严格落实三、四、五类桥梁安全管理六级责任,加强桥隧日常监控,确保道路桥梁无隐患;积极开展危桥病隧的加固、维护,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按时完成省安委会下达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任务。突出做好节假日,季节转换、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安全保畅工作,做好雨、雪、雾等特殊气象条件下的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有效保障道工、路政和收费人员人身安全。
2.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线、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施工,大中修安保工程、危桥治理、灾害整治等养护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工作原则,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夯实项目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制度,从严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三类人员”持证情况,对不符合资质规定的施工企业要坚决拒之门外。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落实“两项达标”、“四项严禁”和“五项制度”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关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强化河道施工防汛应急和高填深挖段路基边坡和桥涵构造物的基础工程防护措施。严格落实边施工边通车路段的安全管理,按规范完善标志设置,落实保畅方案和措施,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3.继续强力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各级要坚持联合执法,加大治超源头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大件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制度,防止因超限超载引发桥梁垮塌事故,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
4.突出抓好高墩大跨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公路行业反恐防范应急预案,强化监控和巡查责任落实。
5.采取切实措施提升农村公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加强对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县乡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安全监管方面的主体责任。针对当前农村公路客货运输迅速增长,但公路技术标准低、安保设施极不完善的实际情况,各市要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通行安全保障指导意见,同时,要想方设法,加大投入,促进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加快危桥改造,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工作制度和日常养护、路政巡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的安全通行能力。
(五)加强生产安全涉险事故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涉险事故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陕西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陕公路发[2009]175号)有关安全涉险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处置制度,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的范围及内容,报送时限及程序,特别是信息报送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对疏于职守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细化、熟悉、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坚持按规定和要求组织演练,重点练指挥、练程序,练调度、练协同。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启动,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坚决把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工程建设、养护生产、路政管理、公路收费第一线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敢于通报、敢于问责,以此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地有效落实。要切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一票否决”规定,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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