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加快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公路
发表日期:2017-08-03 17: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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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7年交通运输追赶超越重点目标任务季度分解表的通知》(陕交函〔2017619号)要求,省公路局对各市2017年交通运输追赶超越重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发现个别地市部分县(区)农村公路续建项目进展较慢,特别是2015年以前下达计划的部分项目尚未开工。现就加快农村公路续建项目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公路局统计,全省共结转20132015年县乡公路项目319公里,通村公路项目75公里,桥涵配套及危桥改造项目3086延米,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78公里,具体情况如下:

(一)县乡公路27个项目319公里

20132015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要县乡公路:咸阳市长武县亭口至枣园公路4.9公里,汉中市西乡县峡口至骆家坝公路20公里,榆林市横山县柴兴梁至小王地公路8公里,榆林市横山县至纳林河公路20公里。

2014年一般县乡公路:咸阳市彬县侍郎湖环湖公路11.3公里,榆林市靖边县清水河至小河公路16.9公里。

2015年一般县乡公路:咸阳市6个项目70.3公里,延安市4个项目49公里,宝鸡市4个项目31.5公里,商洛市3个项目44.9公里,铜川市2个项目22.2公里,榆林市1个项目11.8公里,韩城市1个项目8.5公里

(二)通村公路17个项目75公里:

2015年通村公路:延安市子长县10个项目31.7公里,榆林市府谷县7个项目43公里。

(三)桥涵配套14个项目1797延米

2013桥涵配套:延安市延长县七里村大桥105延米。

2014桥涵配套:宝鸡市千阳县陇福路千河大桥396延米,铜川市耀州区龙潭水库吕村河大桥208延米。

2015桥涵配套:榆林市5个项目602延米,商洛市3个项目248延米,延安市1个项目127延米,宝鸡市1个项目66延米,铜川市1个项目45延米。

(四)危桥改造11个项目985延米

2013危桥改造:商洛市商州区刘湾丹江大桥205延米,洛南县保安桥65延米,洛南县官桥洛河桥132延米,安康市汉滨区磨河桥51延米。

2014危桥改造:宝鸡市陈仓区仙龙桥105延米,渭南市蒲城县莽王河桥61延米,铜川市耀州区阴河桥45延米,榆林市榆阳区黑色墩子大桥115延米。

2015危桥改造:商洛市洛南县眉底文峪河桥86延米,山阳县洛峪沟桥55延米,商南县洋淇桥65延米。

(五)安全生命防护178公里

2013安全生命防护:西安市户县10公里,安康市汉滨区63公里。

2015安全生命防护:渭南市富平县18公里,白水县36公里,临渭区25公里,蒲城县10公里,合阳县7公里,潼关县8公里。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根据省公路局日常检查和各市反馈情况,造成上述项目进展较慢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划执行不严肃。部分县(区)在申报项目时“贪大求洋”,不考虑自身经济能力,造成项目计划下达后无法实施。二是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省交通运输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幅度提高了省级补助标准,但部分县(区)地方配套资金仍无法落实。如横山县城至纳林河公路、彬县侍郎湖环湖公路、子长县2015年通村公路等。三是征地拆迁、环境保障工作进展缓慢。如靖边清水河至小河公路、彬县景村经断泾至中山村公路、榆阳黑色墩子大桥等。四是设计深度不够,路线方案或技术标准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如西乡峡口至骆家坝公路、乾县强家至马连镇公路、商州刘湾丹江大桥、洛南官桥洛河桥等。五是铁路、高速、国道、水库等其他重点项目建设影响,导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实施。如汉滨磨河桥、洛南保安桥、蒲城莽王河桥、西安户县安防工程、安康汉滨安防工程等。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快续建项目建设进度

对于20132015年续建项目,各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逐项目查找原因,逐项目落实整改措施,逐项目明确完成时间,逐项目落实相关责任人,确保年底前完工;并将本辖区内续建项目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于7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公路局。

(二)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各县(区)要尽快与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共建协议》及补充协议,按照协议明确的项目清单和补助资金,认真填报《农村公路建设省补资金支付报表》,尽快申请拨付农发行贷款资金,形成“完成一批、申报一批”的良性循环。同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学习推广宝鸡市贷款实施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建设,榆林市横山县、佳县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实施贫困村村组道路,安康市汉滨区、汉中市略阳县、商洛市洛南县采用政策性银行贷款修建贫困村自然村组公路等经验和做法,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三)认真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十三五”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普通公路发展实施方案》(陕交发〔201638号)、《陕西省“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陕公路法〔201644号)有关规定,尽快修订、完善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工程验收办法,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

(四)加大行业督导检查力度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该当年开工,当年完工;对于一些由于投资规模大、技术难度高、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征地拆迁困难等原因无法当年完工的项目,必须在计划下达后第二年完工。对于计划下达两年仍无法开工的项目,市交通运输局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调整计划申请;省公路局将收回该项目省补资金,并核减项目所在县(区)农村公路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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