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督导考评实施方案
来源:陕西省公路局
发表日期:2017-08-03 17: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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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7年“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督导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1726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督导考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督导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交通扶贫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国家、省上相关政策的落实和保障政策的制定情况,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导考评以市、县两级层面政策、资金及责任落实和相关安排部署情况为主,并按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作为省交通运输厅评判各市“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主要依据。

(三)督导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二、总体安排

(一)督导考评分省级实地督导考评和市级自查自评。

(二)年度省级实地督导考评西安、汉中、延安三个市,每个市实地督导考评三个县(区),其中一个县(区)为所在市推荐,另两个县(区)由督导考评工作组随机抽取。省级督导考评拟于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省各市(区)自查自评由市(区)交通运输局自行组织,于7月底前完成,并按要求向省公路局、省运管局上报自查报告(西安、汉中、延安三市自查报告中要明确省级督导考评推荐县),省公路局会同省运管局汇总后联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三、省级督导考评工作程序

(一)成立省级督导考评工作组。

省级督导考评将成立三个工作组,组长由省公路局领导担任,成员按照建设、养护、资金、路政、运输等工作分工,由省公路局、省运管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二)省级工作组召开内部碰头会。

督导考评工作开始前,由组长召集内部碰头会,确定督导考评分工和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抽取两个实地督导县。

(三)与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座谈交流。

省级督导考评工作组到达接受督导考评市后,听取市交通运输局“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建设开展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协商确定行程安排。

(四)查阅相关内业资料。

按照督导考评内容,逐项查阅市、县(区)相关内业资料,并以市为单位按评分标准开始进行评分。

(五)实地督导考评。

实地督导考评推荐县(区)和随机抽取县(区)。每个县(区)抽取不少于4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个县乡公路改建工程、1个通村公路建设工程、1个桥涵配套或危桥改造工程,1个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如该县(区)无某类项目,则增加其它项目个数,项目类别不少于2个);每个县(区)实地抽查2条县道或乡道、2条村道的养护管理情况;每个县(区)实地调研2个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情况。

(六)反馈意见。

实地督导考评结束后,组长组织召开内部讨论会,汇总情况,形成初步反馈意见,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七)通报情况。

省级督导考评结果由省公路局会同省运管局联合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抄送市级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重点为“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同时对市县好的经验及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所有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参照《督导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附件1),对辖区内“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打分,同时填报《2016年农村公路新改建资金来源到位情况表》、《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情况表》(附件23),并于7月底前与市(区)督导考评自查报告一并上报省公路局。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需要重点介绍的典型经验可用附件。

(二)接受省级督导考评的市交通运输局在督导组抵达实地后,要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接受督导考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提供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附件1-3),同时按照《XX县交通运输局及所属机构调查提纲》(附件4)要求,提供县(区)交通运输局及所属机构情况简介。

(三)省级督导考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对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认真做好督导考评工作。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六不准”检查纪律,确保督导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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