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交函〔2020〕5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脱贫攻坚动态监测的通知》(陕交函〔2020〕648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二季度交通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制村通畅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情况省级抽查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0〕540号)有关要求,在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的基础上,省交通运输厅成立10个工作组,对全省乡镇和建制村通畅情况进行了抽查,下发了《关于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省级抽查情况的通报》(陕交函〔2020〕657号)。根据抽查情况,结合各市上报的建制村“两通”动态监测台账,截至6月25日,全省因高速公路和其他重点项目建设等影响,造成“通返不畅”建制村合计31个(省级抽查发现29个村;各市动态监测新增2个村,分别是受银西高铁建设影响的咸阳市乾县吴店村,受引汉济渭生凤大桥建设影响的安康市宁陕县生风村),其中安康市16个、宝鸡市5个、咸阳市7个、延安市2个、榆林市1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9个,均在安康市。
(二)交通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交通扶贫领域整改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8项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6项,剩余2项正在加快整改;《关于做好交通运输部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贫困地区交通运输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6项整改问题,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剩余2项整改问题中,《六盘山片区扶贫攻坚“十三五”实施规划》还有部分项目未实施问题,省厅已在各市核实的基础上致函省扶贫办、省发改委,建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此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十三五”我省交通扶贫规划中剩余93座危桥改造进展相对滞后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已下达村道危桥改造计划29座/1356延米,各市、县通过涉农资金整合报备64座/3341延米;截至6月25日,累计已完成28座/1275延米。
(三)建制村“两通”动态监测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巩固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陕交函〔2020〕2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脱贫攻坚动态监测的通知》(陕交函〔2020〕648号)有关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应于每月25日报送本地区建制村通畅动态监测报表。截至6月25日,安康市、咸阳市上报了本市建制村“通返不畅”动态监测台账,西安市、宝鸡市、铜川市、榆林市、汉中市、商洛市、西咸新区等分别执行了建制村“通返不畅”零报告制度。
(四)“三排查三清零”工作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交通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三排查三清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我省交通行业“三排查三清零”工作。截至6月28日,各市均按期上报“三排查三清零”工作报告,全面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安排部署后续问题整改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渭南市、延安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未及时上报动态监测台账或执行零报告制度;宝鸡市、榆林市上报无建制村“通返不畅”情况,与省级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抽查情况不符。
(二)全省93座村道危桥改造任务目前仅完成28座/1275延米,占任务总量的30.1%,工程进展相对较慢,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压力较大。
(三)根据全省乡镇及建制村通硬化路抽查结果,目前全省仍有57个建制村道路存在边坡垮塌,路基缺口、路面沉陷、路面破损等病害未能得到及时处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解决建制村“通返不畅”问题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制村“通返不畅”整改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0〕658号)要求,积极协调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全面落实项目施工期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保畅措施,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签订赔偿修复书面协议,科学制定受损农村公路修复计划,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务必于7月上旬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路段农村公路日常维护管理,加大资金、人员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在重点项目建设期间技术状况良好,通行顺畅。
(二)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进度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省公路局《关于加快我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桥涵配套工程进展的通知》(陕公路函〔2020〕136号)要求,细化分解年度建设任务,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同时,要以问题为导向,倒排工期,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面加快工程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继续做好“两通”动态监测工作
各市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建制村通畅情况动态监测工作,要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脱贫攻坚动态监测的通知》的要求,汛期期间每月10日、25日向省公路局和省道路运输中心分别报送“两通”动态监测台账。要认真落实专人专报制度,确保上报结果及时准确,保障动态监测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同时,要加强农村公路汛期排查频次,提前做好水毁抢修预案,及时更新“两通”动态监测台账。
(四)全面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健全“两个纳入”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水平。同时,要结合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和干线公路迎“国评”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打造畅洁绿美安的路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