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交通脱贫攻坚建设任务十分繁重,9月份将迎接全国脱贫攻坚抽查。结合省上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 “对标补短”工作安排,现就做好近期交通脱贫攻坚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措施,切实解决建制村“通返不通(畅)”问题
截至8月底,全省因重点项目建设和水毁影响造成“通返不通”、“通返不畅”建设村共涉及8个市、16个县(区)、126个村。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点项目建设影响
重点项目建设影响造成“通返不通(畅)”的31个村中,已整改完成22个,剩余9个尚未整改完成。其中包括宝鸡市凤县河口镇岩湾村、沙坝村、核桃坝村;咸阳彬州市新民镇高明村、赵寨村,永乐镇红岩河村,乾县梁山镇吴店村、坊里村;安康市宁陕县梅子镇生风村。此外,旬凤高速占(利)用宝鸡市凤翔县农村公路18条33.5公里,部分路段损毁严重,尚未签订赔补偿协议;占用麟游县农村公路6条14.5公里,协议虽已签订,但日常养护责任不明确。宝坪高速公路建设造成部分农村公路“通返不畅”,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凤县境内眉凤路和核坪路损毁较为严重,整改修复进度缓慢。
对于重点项目建设影响的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制村“通返不畅”整改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0〕658号)要求7月底整改完成,但个别项目进展较慢。各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协调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施工期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保畅措施,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签订赔偿修复书面协议,按期完成修复任务。同时,要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周期,坚决杜绝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影响建制村通畅的情况发生。
(二)水毁影响
水毁影响造成“通返不通(畅)”的95个村中,商洛市洛南县29个,汉中市15个(佛坪县7个、留坝县4个、城固县3个、宁强县1个),宝鸡市3个(凤县2个、陈仓区1个)、渭南市华州区2个、安康市汉滨区2个,榆林44个村局部断点已抢通(清涧县22个、绥德县9个、佳县9个、米脂县4个)。
对于水毁影响的情况,各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脱贫攻坚动态监测的通知》(陕交函〔2020〕648号)和《关于做好近期防汛抢险工作的紧急通知》(陕交函〔2020〕880号)要求,严格落实建制村“两通”动态监测机制,加大农村公路汛期排查频次,及时更新动态监测台账;要督促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在中省支持的基础上,足额落实地方配套修复资金;同时,要按照“一路一策”的要求,及时制定水毁抢修和修复方案,不等不靠加快水毁路段修复进度,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修复任务。对于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并报备上一级扶贫、交通部门。
(三)专项督导检查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省级抽查情况的通报》(陕交函〔2020〕657号),全省有57条通村公路存在上下边坡垮塌、路基缺口、路面沉陷、混凝土面板破碎、纵向裂缝、缺少安全防护等病害未能及时修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重点安排破损路面修复工程和预防性养护工程,及时修复农村公路存在病害,提高农村公路路况服务水平和安全通行水平。
二、倒排工期,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进度
针对《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交通扶贫领域整改方案》中,反馈我省交通扶贫规划中剩余93座危桥改造进展相对滞后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已下达村道危桥改造计划29座/1356延米,各市、县通过涉农资金整合报备64座/3341延米。截至8月底,累计完成31座,正在建设29座,尚未开工建设33座。尚未开工建设项目中,安康市21座(白河县8座、岚皋县4座、汉滨区3座、平利县3座、旬阳县2座,汉阴县1座),宝鸡市凤县4座,榆林市子洲县3座、定边县1座,延安市黄陵县2座,汉中市留坝县2座。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省公路局《关于加快我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桥涵配套工程进展的通知》(陕公路函〔2020〕136号)、《关于对村道危桥改造工程未开工项目进行督办的通知》(陕公路督〔2020〕5号)要求,以目标任务和存在问题为导向,细化分解年度建设任务,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足额落实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同时,要逐县(区)、逐项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力度,倒排工期,全面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快进度,确保安防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2020年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合计14713公里(其中2019年结转4576公里、2020年计划下达8281公里、涉农资金整合1856公里),截至8月底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484公里,占年度建设任务的57.7%(其中2019年结转项目完成3682公里,占结转任务的80.4%;2020年计划项目完成3883公里,占计划的46.9%;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完成919公里,占涉农整合任务的49.5%)。安康、西安、铜川完成里程不足年度建设任务的60%,汉中、宝鸡、杨凌仅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38.6%、38.7%、12.1%,西咸新区尚无形象进度。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交通运输部将农村公路乡道及以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情况作为国评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10月份将开展国评检查。各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去年年底召开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约谈会议和省公路局《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管理的通知》(陕公路函〔2020〕83号)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行业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积极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按照3:3:4的比例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往年结转项目9月底国评检查开始前必须全部完成,2020年建设项目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夯实责任,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2020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公路技术状况(优良中等路比例达到75%以上)作为“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对各市(区)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同时,在近期召开的全省脱贫攻坚“对标补短”工作部署视频会上,省政府主要领导也要求对标基础设施相关指标,重点看通村路等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陕交发〔2020〕46号)、《全省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陕交函〔2020〕747号)精神,按照省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的通知》(陕公路函〔2020〕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陕公路函〔2020〕19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健全“两个纳入”工作机制,足额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定期开展路况巡查和检查评定,及时修复农村公路存在的病害,加大路域环境整治力度,营造畅、安、舒、美、绿的农村交通环境,巩固确保交通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