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0年公路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省公路局
发表日期:2014-06-20 23: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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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省公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以提高应急能力为核心,推进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着力推进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为了有效应对我省公路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并服务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当前应急工作现状以及根据人员变化情况,省公路局对原应急指挥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加强,新的指挥机构以省公路局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政委,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公路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公发〔2010〕111号),要求各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局、各收费公路企业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作为公路养建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以一把手领导为指挥长的公路突发事件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公路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准备到位,责任落实。
二、深化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局制订了公路突发事件、道路保畅、水毁抢险、安全生产等多个预案,但根据我省公路工作的特点和实际,这些预案远远达不到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省公路局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实际,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并指导基层各对口单位和部门制订完善相应的预案。
信访工作方面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
公路抢修、防汛抢险等养护方面预案由公路养护处负责
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农村公路处负责
治超、路政方面预案由路政处负责
安全生产方面预案由质量安全处负责
网络安全方面预案由科技信息处负责
治安、卫生防疫等预案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公路突发事件预案由路网调度中心负责
6月底前完成各项预案的制订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养管实际,制订和完善包括涉及公路突发事件、气象灾害、水灾与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施工安全、特大桥梁安全事故、特长隧道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的专项预案。通过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类专项、单项应急预案,在2010年8月底完成构建覆盖全省公路系统内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预案体系。

三、稳步加快应急平台建设。为加快建设和完善部省两级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交通运输部颁发了《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9〕713号)。明确要求:力争在"十二五"初期,全国所有省(区、市)能够提供出行者满意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出行信息服务,50%以上的省(区、市)能够提供较全面的国省干线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并在"十二五"末,建立较完善的路网监管、服务和应急处置体系。遵照《指导意见》,省局制订了《全省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方案》。全省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成后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该平台建成后将会使我省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各单位也应做好相关工作。
四、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一定要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加大应急预案的演练力度。请各单位在今年5-6月份结合公路突发事件、水毁抢险、道路保畅、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进行一次实战性应急预案演练。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省局计划第二季度在局机关进行一次应急管理知识的答题活动,各单位也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助、减灾等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职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知识。
五、切实加强应急物资管理。请各单位制定应急材料、应急装备的储备计划或方案,建立应急物资存放地点、数量、使用等档案。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或方案现场必须落实到位。
请各单位按照省局《关于做好公路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公发〔2010〕111号)和《陕西省公路局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务必于2010年7月15日前上报以下资料:
1、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
2、应急队伍的人员、数量等相关资料。
3、应急演练的相关文件。
4、应急材料(除雪防滑、公路抢修等)、应急装备(挖掘机、装载机、除雪设备等)的储备计划或方案以及应急材料、应急装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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