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局加强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来源:工程管理处
发表日期:2024-03-18 16: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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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公路建设市场,确保备案业绩信息准确、真实,按照省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交函2024[97]号)要求,从今年1月份开始,我局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督促从业企业按照要求对企业及人员的业绩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对在全国公路监督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存在虚假信息的,要求从业企业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书和承诺书,经审核同意后,及时删除、修改有关信息。近期,已有个别企业消除侥幸之心,向我局提交自查自纠情况说明书。

在自查自纠期间整改到位的将不予追究。6月30日以后,我局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核查,核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且没有进行自查自纠的企业,将上报省厅,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年度信用评价。

今后,部监管系统中的企业业绩信息将在招标投标及资质申报工作中全面应用,目前,我局正在按照省厅要求全面组织通车项目业绩补录,已下发了17份施工业绩核查函,11份设计业绩核查函,对53个施工业绩,28个设计业绩进行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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