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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港航处-郭强 16:09:57 全省设省级船员管理机构1个,市级船员管理机构10个。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一、二类船员考试发证工作由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原省地方海事局)具体负责,三类船员和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发证由各市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其中市级船员管理机构中,有6个市(安康、汉中、榆林、延安、咸阳、铜川)的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已由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有4个市(西安、宝鸡、渭南市、商洛)的船员考试发证工作仍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暂时使用原地方海事局的印章,其中宝鸡市的船员考试发证结果要向市行政审批局报备。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及各市交通部门的船员管理人员基本为原海事机构的原船员管理人员,行政审批局的船员管理人员为机构改革后新调配人员。详细情况也可咨询各市交通运输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