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接到您关于出租车不打表记账乱收费问题,我局立即安排,及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经查,陕A8T439出租汽车隶属于鄠邑区腾达出租车有限公司,鄠邑区交通运输局已责成鄠邑区出租汽车管理所对陕A8T439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停运学习,并根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司机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同时,针对网民反映出租汽车存在的拼座、不打表、乱收费等问题,鄠邑区交通运输局要求鄠邑区出租汽车管理所加强对鄠邑高铁站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并向辖区内的腾达、宏达两家出租汽车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出租汽车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出租汽车经营承包户和驾驶员的教育、监管工作,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西安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