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十天高速公路安康至汉中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陕交发〔2010〕100号要求,十天高速安康至汉中段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为了保证该路段道路通行安全,目前新通车的安康至白河以及汉中至陕甘界依照该通告要求,沿线收费站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鉴于该车为商品车辆且未拉载危化品,省高速集团公司已经通知白泉分公司路政部门,对该车予以放行,并要求该公司加强人员业务培训,认真鉴别危化品车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