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答复:接到省厅网站转来的公众留言登记后,交通集团宜富分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对留言内容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员工工资发放:宜富分公司自2010年11月10日成立,工资发放标准及制度尚未健全,于2011年3月才确定工资发放标准。为了保证职工的日常生活,富县管理所参照集团收费员工资标准,富县管理所于春节前给老员工按集团岗位工资标准平均值的53%,新员工以岗位工资标准平均值的60%,每人每个月暂借1000元人民币(一共5000元/人),待工资标准正式确定后再从中扣除,并给职工发放了500元春节过节费(分公司统一标准)。富县所截止到3月底,已经将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的工资及奖金全部发放到位。 关于员工休假:按照分公司统一规定,自开通以来两个月(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2月底),全体员工在休班期间原则上不离开站所,主要安排新老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2011年1月1日至今,富县管理所已按照分公司的规定对收费、治超人员实行轮休制(收费、治超人员连续上班15天,休息5天;全体管理岗也按照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正常休假。)节假日收费员根据排班情况上班,分公司机关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并根据实际考勤发放节假日加班费。 关于活动安排:去年冬天,分公司统一组织为期1个月的冬季集中培训,并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创先争优”活动及“十七大”会议精神,开春以来,宜富分公司组织全体员工春训,主要是组织对当班工作人员的技能技术培训。活动期间,由于人员不足,存在安排顶班现象,顶班后统一实行换休。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富县管理所未出现取消员工轮休的情况。 关于厢寺川收费站杭盈不在岗的问题:各收费站管理人员均按照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安排正常休息,同时要求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收费站负责人均在收费站值班。至于杭盈同志不在收费站待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