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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陕西关于特大整体设备运输的相关政策规定
内容:
你好,我现有一大型设备长12米.宽3.15米.高3.75米.重39吨。用六轴低平板(整车自重20吨)。从成都运到西安。请问陕西省有何相关政策规定?
时间:
2011-04-10 00:06:42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1-04-12 02:59:45
回复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回复: 你好,根据《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规定,在公路上运输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车辆,车货总高度超过4.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22米、车货总宽度超过3.5米或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承运人应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批准的运输方案和《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大件运输车辆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的,车辆单轴轴载应当不超过10吨;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的,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轴载应当不超过20吨。 为方便承运人办证,我省各市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省界处办证点根据不同情形受理或许可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通行申请。 具体办证事宜可以向省公路局路政大厅咨询,咨询电话:029-8840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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