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我们当地黑车宰客,影响我们正常运营。
您好,您于1月26日在网站反映岚皋县“黑车”非法经营一事,现答复如下:经调查,岚皋县存在“黑车”非法营运现象,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自春运开始至今一直持续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打击。我们已要求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在今后加强针对“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该县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营运秩序。感谢您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关心和监督。
- 建成20年,总投资318万元,乾县漠谷大桥乱收费何时休?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省政府陕政函〔2001〕268号文件批准,自2001年11月19日起,在省道209段乾县至法门寺之间设立漠谷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3〕58号)文件对漠谷收费站收费期限批复至2024年11月20日。截至到目前,剩余债务尚未还清,在债务未还清之前漠谷收费站将继续收取来往车辆通行费。
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施行办法》有关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其他政府交通信息的,请按照《陕西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格式,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我厅提出申请。 - 修改榆商线
感谢您对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若将规划的榆商线宜川-黄龙-澄城走向调整为宜川-韩城-合阳-澄城,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榆商线的功能定位:包(头)茂(名)线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一条重要的南北纵向线,也是连接我省陕北、关中、陕南三大经济区唯一的南北向快速通道和公路大动脉,是陕西省经济发展中交通基础设施的“脊梁”。规划的榆商线从路网功能上来讲,是我省东部连接陕北、关中、陕南三大经济区的又一条便捷公路运输大通道,也是国家高速公路包茂线的并行线,对缓解包茂线交通压力,增加路网运行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2、对京昆线影响:京昆线是北京通往西南地区的国家高速公路主动脉,也是我省唯一的一条首都辐射线。若将榆商线调整为宜川-韩城-合阳-澄城走向,由韩城至澄城段需与京昆线共线约90公里,两条高速公路的共线在将来势必引起共线段的交通拥堵,不利于京昆线国家高速公路大通道的畅通,同时,也不利于南北向的榆商线的便捷通行。
3、连接经济点:榆商线由宜川经黄龙后向东南接澄城,在韦庄与在建的韦庄至罗敷高速公路相接,向西南方向经白水也可与已建成的蒲城至渭南、拟建的渭南至玉山高速公路相接,尽管黄龙人口较少,但向南辐射带动人口、对经济的带动作用远远优于宜川至韩城走廊。
4、初步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目前榆商线宜川经黄龙的路线走向已取得交通运输部认可,同意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调整规划,正在征求国家相关部委意见,再上报国务院审批。若国高网调整规划批复后,榆商线的建设将会得到国家在资金和土地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5、工程规模。韩城至宜川段长约75公里,沿线山岭连绵,沟谷呈东西走向,基本无南北走向较宽阔的沟谷作为高速公路设线走廊。若再次规划一条高速公路,为满足高速公路路线的设线条件,路线将主要以桥梁、隧道相连,需连续设置总长约53公里的隧道群穿越山岭,运行条件差,隧道群的通风照明运营费用高,规模大,造价高。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榆商线宜川至澄城段宜维持规划中的宜川-黄龙澄城-走向。
- 金丝峡丹江段高速路桥墩钢筋外露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的关心和帮助。您所投诉的西安-合肥高速公路丹江桥下一些桥柱钢筋露在柱子外面的问题,经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调查,系我省商界高速公路K1366+430两河口丹江大桥下行线3-2号桥墩。由于丹江河道挖沙屡禁不止,该桥墩因河床下切,系梁底部露出水面约20cm,露出钢筋是施工时遗留的临时钢筋并非桥梁结构钢筋,对桥梁质量及结构安全无影响,但不美观。交通集团已安排商界分公司限期处理并对丹江沿线桥梁进行排查,对类似影响桥梁整体美观的部位进行统一处理。
- 运政经费·递增标准
您好,我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行以“块块管理”为主的行业管理体制,人事和资金由当地政府管理。自2009年1月1日税费改革后,中央财政按照2008年12月核查确定的原“六费”(我省为“五费”)返还基数将燃油税费改革资金逐级拨付至地方财政部门,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地方财政部门进行分配。由于各市经费、管理体制和工资水平不尽相同,具体资金分配和工资保障情况还需向地方政府咨询并协调解决。
- 求发补助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看到,因留言内容不全(没有所属企业、车牌号码、投放时间、申报批次),且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处于关机状态,故无法进一步核实。请补充信息后重新咨询。
- 咸阳到户县的收费站何时到期?
您好,您的意见已经收悉。经省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212线咸(阳)户(县)路沙河大桥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3﹞186号)批准,自2003年10月10日起,在咸户路沙河桥设立沙河桥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3〕58号)文件对沙河桥收费站收费期限批复至2023年10月9日。截止到目前,剩余债务尚未还清,在债务未还清之前沙河桥收费站将继续收取来往车辆通行费。
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施行办法》有关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其他政府交通信息的,请按照《陕西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格式,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我厅提出申请。 -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府谷野大公路三道沟至大昌汗郭家湾段收取公路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2〕138号)批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在野大公路郭家湾村设立郭家湾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200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3〕58号文件对郭家湾收费站收费期限批复至2021年8月31日。
- 工程师证真伪查询
你好,有关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职称工作,请您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职改办联系。联系电话为029-8886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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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 交通厅项目咨询
你好,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从未设立此机构。该机构的一切活动与我厅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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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公告,西康高速公路禁止6轴及6轴以上货车、危险品车辆通行。
- 车牌被套没人受理
你所反映的问题属公安交警部门职责,请您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你的问题,感谢您对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关注。
- 蓝田交警就是牛
你好,你所提出的问题属公安交警职责,请您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您的问题,感谢您对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关注。
- 违章查询
你好,这里是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请您把您的问题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感谢您对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关注。
- 陕西省什么时候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答复
李慧:
您好,您提出“陕西省什么时候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关于二级政府还贷公路政策。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现状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国家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作为加快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这一决策对我国公路、特别是高等级公路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背负了较大的债务压力。
2009年,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时,对东、中部地区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要求限时取消,而对于西部地区,国家明确由西部省份自行决定。中央如此决策,主要还是基于西部地区二级公路发展及地方财力状况。陕西省政府从我省的实际出发,考虑到我省二级公路建设任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暂缓实施全面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并确定“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仍将是我省当前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普通公路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我省实际情况。
目前,我省二级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的存在,主要是因为较大的建设债务需要偿还,而且人员安置以及撤站后的公路养护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如果当地政府能拿出资金来清偿这些债务,并能够组织落实人员安置等问题,收费站就可提前撤销,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会给予支持。
三、虽然我省人民政府决定暂时不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但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是大势所趋,我们将继续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对二级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要求,逐步有序的撤销收费效益差、间距问题突出的收费站点,为西部地区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做好前期铺垫工作。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和文明服务,特别是收费站站区的安全管理,减少并控制堵车情况的发生,保证车辆安全有序的通行,为道路使用者带来更安全、舒适的行车环境。
对此,请您给予理解,同时也诚恳请求您也多向地方政府呼吁,增强地方政府在公路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多投入地方资金,多修建不收费的公路,以期减少收费公路的规模。
感谢您对我省公路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 咨询
请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咨询你的问题。感谢你对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关注。
- 陕西凤口交警打人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属公安交警部门管理,请您向当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反映你的问题。感谢您的关注。
- 关于西安对皮卡进城规定
请你与西安市公安交警部门联系。感谢您的关注。
- 西安三府湾客运站实在是太乱了!!
管理员回复: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回复:首先感谢旅客对此事的关注和及时反映。就材料中所提的相关事项,长期以来,西安市交通运输部门及车站都非常重视,一直在多方举措,全方位治理不法分子违法行为:
一、为进一步加强车站城市“窗口”文明建设,营造车站良好的治安环境和交通秩序,在辖区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三府湾客运站在大厅外设立了治安亭,并由公安部门派专人值班、巡逻,去年十月份,由车站调派10余人配合由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新城交警大队、新城区城管执法局等成立的西安市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车站内及周边进行治安交通综合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车站内部及周边偷盗、敲诈、寻衅滋事、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取缔了摩的、拐的等违法运营行为和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无证摊贩占道经营行为,为进出站旅客营造了良好的乘车环境。
二、春运期间,接送旅客车辆较多,加之出租车在站外揽客的不规范停靠,部分摩的、拐的、票托、票贩也盘踞在此,致使车站站前拥堵,给进出旅客出行造成不便,同时,也给“碰瓷”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针对此情况,一方面车站配合辖区交警部门,在站前划出禁停区,同时,抽调专职治安人员,配合交警疏导站前车辆,维护站前秩序。
三、在西安市“双十乱”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车站组织专员,配合辖区交通、治安等职能部门,每日不定时对站前的摩的、三轮车、票托等站前秩序进行整治,为旅客营造了一个安全、宽松的乘车环境。
四、为了更好地引导旅客进站购票乘车,避免在站外听信不法分子诱惑致使财产受到损失,车站开通了站外示警广播,每天不间断向旅客广播出行乘车常识,通过“广播声音播出去,治安人员引进来”的工作思路,维护了站场的首车秩序,避免了许多站外治安事件的发生。
五、在以上工作开展的同时,车站还将利用员工例会,从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方面,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进出站旅客服务,特别做好外地到站旅客的导乘和咨询服务,为旅客顺利出行提供帮助。
在收到反映问题的材料后,车站立即进行研究部署,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车站对车辆出入口和大厅旅客安检入口增派人员,维持秩序,车辆出入口只许车辆出入,旅客一律走中门安检口,为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假装司乘骗取旅客钱财,车站对所有参营车辆司乘人员办理了上岗证,并要求随时佩戴,方便旅客分辨。
二、为彻底消灭票托票贩的生存环境,车站向参营车辆重申,明令禁止司乘人员与票托票贩接触,违者将参照《进站参营合同》从严处理,轻者处违约金,重者给予停班处理,从源头上消灭票托票贩孳生地,保证旅客权益不受侵害。
车站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票托票贩、摩的等的治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的营运秩序和世园会的圆满召开树立西安良好形象添一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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