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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35吴堡至子洲高速公路N2---N16标段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公示
索引号: | ZDDBG16874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厅建设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GZ35吴堡至子洲高速公路N2---N16标段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公示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9-30 |
青(岛)银(川)国道主干线陕西境吴堡至子洲高速公路N2---N16标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公路局于2004年10月23—25日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1、N2合同段 路桥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N3合同段 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
3、N4合同段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4、N5合同段 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5、N6合同段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6、N7合同段 青岛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7、N8合同段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8、N9合同段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9、N10合同段 中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0、N11合同段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1、N12合同段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2、N13合同段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13、N14合同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4、N15合同段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5、N16合同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7292488
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1、N2合同段 路桥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N3合同段 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
3、N4合同段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4、N5合同段 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5、N6合同段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6、N7合同段 青岛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7、N8合同段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8、N9合同段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9、N10合同段 中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0、N11合同段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1、N12合同段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2、N13合同段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13、N14合同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4、N15合同段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5、N16合同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7292488
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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