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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10-08 10:31:08 点击量: 36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下载。

一、基本情况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安排部署,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在建设阳光、责任、服务和法治的交通部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宣传,开展教育培训

将《条例》列入干部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同时,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安排部署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直各单位也相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二)强化领导,理顺工作机制

《条例》实施后我厅及时对原交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厅党组和曹森厅长也经常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实行办公室主抓、各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体职工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纪有追究的工作机制。厅直有关单位也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了主抓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交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力推进奠定了较好基础。

(三)完善制度,规范公开行为

先后印发了《陕西省交通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陕西省交通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陕西省交通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陕西省交通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认真梳理、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初步形成了以《陕西省交通厅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为主体、相关配套制度、有关文件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并将其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形式,搭建公开平台


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社会监督的原则,狠抓了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一是狠抓政务大厅建设,打造行政高效运行平台。在全省交通行业的公路、海事、运管、征稽系统等均建立了政务大厅,“一厅式办公”,简化了程序,缩短了时间,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二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打造动态公开网络平台。及时对厅门户网站进行调整,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厅直有关单位都在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三是规范传统公开平台,在系统内普遍推行“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公开制度,即:建立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服务;实行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和收费标准上墙、办事结果上墙。

二、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遵循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我厅建立了主动公开的流程机制;按照我厅编制的目录,对政府交通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并主动公开。截至2008年底,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交通信息为4300条。其中,发布交通新闻3480条,政务信息445条,通知公告140条,领导讲话101条,文件类信息81条,此外,我厅通过省交通广播、各路段公告牌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路况信息万余条。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访问量累计达156万人次。在做好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的同时,按照省政务信息办的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填报到省政府门户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我厅门户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栏目,按照“一个口接收,按部门职责分办”的办理模式,形成了便捷、高效的申请公开政府交通信息办理机制。截至目前,我厅共办理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的申请4项,其中省政府办公厅转来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了申请人满意的答复。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厅没有对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是公开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四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整改措施

1、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条例》和内部的规章制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2、深化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府交通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3、拓展公开形式。全面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抓好公众出行服务系统、网上办事等服务功能的完善。研究探讨适合司乘人员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办法。
4、强化制度落实。按照《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厅直相关单位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〇九年 九月 十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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