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04较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索引号: | ZDDBG19761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厅安监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4.04较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7-29 |
省政府:
2013年4月4日12时40分左右,陕西咸阳福银高速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曹满宏驾驶陕D25168号客车,由西安开往长武途中,行至福银高速太峪收费站100米处,发生侧翻,滑落边坡,造成死亡5人,30人受伤(5人重伤)的较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要求交通有关部门协助省公安厅、咸阳市政府做好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同时决定对陕西咸阳福银高速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从“4.04”事故发生之日起,予以一年内暂停其新增客运线路许可、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投标等业务活动,责令咸阳市运管处对陕西福银高速客运有限责任公司“4.04”较大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认真查处,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厅运管局。
2013年4月7日,省厅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安全生产三基工作、“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努力推进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二是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重点突出对驾驶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教育培训,以及对恶劣天气、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等方面的教育,严格客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督促运输企业严格客货运驾驶员聘用和管理。三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各种客运车辆尤其是高速客运、通村客运、旅游客车和包车客运的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平台和有关工作制度。健全和落实交通安全告知制度,并落实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措施;四是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和更新警示标志、路面标线、中央隔离设施、防护栏和防撞墙等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五是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工作,进一步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事故调查,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六是开展隐患排查,认真审查客运车辆的运营资质和申请路线,严禁客运包车车辆违规从事与审批资质不相符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的运营秩序。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关资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