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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3-21 22:53:03 点击量: 3535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交通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邮编:710075 ;联系电话:029-88869002)。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厅政府网站共公开陕西交通运输信息2915条(件),分为以下几类:
  1、法规规章21件,标准规范12件,政府文件276件(其中,人事任免32条,陕交字文件2条,陕交发文件32条,陕交办文件28条,陕交函文件182条)。
2、工程建设招标信息51条,中标信息48条。
3、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信息10条,全省交通运输量信息48条,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分析3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情况信息17条。
4、政府政府采购信息5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6条。

5、交通运输目标任务考核分解信息4条,三公经费预算开支信息2条,应急管理信息90条,精神文明建设信息116条,行业监督管理信息149条。
  6、社会公益信息104条,向社会发布通知通告46条。
  7、其他政务类信息、简讯1907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完善省厅网站发布平台。一是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丰富省厅网站信息公开发布栏目,在原有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的基础上,增设固定资产投资、交通运输流量、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社会公益及百姓关注等相关栏目,补充内容,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补充信息内容,提升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对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关注的陕西交通运输重大信息如节假日车辆免费通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春运安排等信息对及时发布,满足社会公众的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对陕西交通运输相关政策规定通过网站广泛征求民意,先后通过意见征集专栏发布《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拟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反响较好,通过对意见的整理归纳,发布了修订通告,充分尊重了民众的参与权,让制度的出台更加合理与规范。四是通过各级媒体刊发陕西交通信息。2013年,我厅在《中国交通报》共发稿86篇,策划实施10次主题宣传报道;在中央电视台播发新闻15条,其中《新闻联播》3条,在陕西电视台播发新闻70条;《陕西交通报》共出报99期,刊登各类稿件5000余篇,图片300幅,单期发行2万份,覆盖全行业2400多个单位;在社会媒体刊发各类稿件230余篇,其中,新华社(新华网)发稿35篇,人民日报(人民网)发稿35篇,省政府网发稿50篇,陕西日报发稿70篇。五是利用新型网络平台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陕西交通”新浪、腾讯、新华官方政务微博全年共发布微博信息1395条,粉丝达144113人,粉丝活跃度较高。网民通过微博平台向省厅反馈相关信息达5280条,日均15条。对属于我厅管辖范围的投诉意见,及时进行回复,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相关诉求。
2、做好新闻发布工作。2013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二次,围绕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雅安芦山420抗震救灾公路保畅等向社会公众介绍相关进展情况。安排省厅相关处室在网站“领导访谈”栏目接受访谈10期,向社会公众宣传交通运输政策、介绍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扩宽信息公开渠道。省厅在网站原有架构的基础上,对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程序进行深度开发,增设行政许可在线申请和办理、公示功能,方便群众足不出户一站式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对网站阳光工程栏目进行改版升级,丰富相关内容,扩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适应新型媒体发展趋势,开发省厅网站移动客户端,对民众关心的政策法规、行业动态、招标投标、实时路况、行政审批、咨询投诉等内容进行整合,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办理相关业务。
  4、有效解决群众诉求。2013年,社会公众通过省厅网站递交投诉申请154条,意见建议21条,领导信箱来信56条,经过筛选,对有效申请进行了回复,对96条回复信息进行了公开选登。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多种渠道收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做好申请资料的收集、回复工作,对不符合申请规定的内容及时主动进行予以说明,对符合申请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要求进行及时回复。全年通过网站收集公民和法人提交申请共计71件,通过来信来函申请公开的3件,对符合有效申请条件的,已经全部进行了回复。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收取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收取费用及减免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 年,我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事例。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每一个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我厅将继续按照全省工作部署,不断开拓创新,拓宽渠道,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省人民便捷出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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