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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08 23:39:07
点击量:
5500
崔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进入十天高速略阳县服务区不能下高速问题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设置略阳立交的目的是为满足略阳县及周边车辆上下十天高速公路;设置略阳服务区的目的是为十天线上行驶车辆提供临时停靠服务的场所,服务区从定位上来说不具备交通转换的功能。
二、略阳立交及略阳服务区受地形、地物及服务设施间距限制,设计阶段经多方案论证后确定采用合建方案。汉中至略阳方向服务区与立交各自设置了出口匝道,立交与服务区净距、匝道技术指标等均满足规范要求。
三、现状服务区匝道左侧紧临八渡河,右侧靠山,山体地质不良,为一大型滑坡体。高度上与立交进收费站匝道相差约8米,无立交收费站直接相接。
四、分析部分车辆误行进入服务区的原因,主要是略阳服务区驶出匝道位于略阳立交之前,两者间距较近、名称相似,加之略阳服务区开通时间不长,个别车辆路况不熟,造成了误驶的发生。
五、针对出现的进入服务区后不能进入略阳县的问题,通过优化现有交通标志,尽可能避免误行的发生。具体方案如下:在略阳服务区出口500米处增加图形预告标志,在距出口2km及1km处增加告示标志(进入略阳车辆请勿驶入服务区),在汉中至略阳方向其它服务区增加相关宣传。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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