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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08 23:44:11 点击量: 1864

刘勇委员:

您提出的《有关改善我省环境质量的建议与措施》(第2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我厅对此项提案高度重视,针对提案反映问题开展调研走访,并对提案建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一致认为此项提案中有关“加强交通系统的节能减排,鼓励低能耗、低污染的绿色出行方式,创建步行+自行车+公交的生态出行方式,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缓解交通拥堵,解决汽车尾气排放带来的污染问题。” 的提议是在大量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真实地反映了目前我省道路运输出行,人民群众便捷出行方式,符合陕西实际。

一、过去的五年,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显著增强

“十二五”期间,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办交通、合力办交通、勤俭办交通”为宗旨,深入贯彻“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大力推动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道路运输节能减排任务。

(一)加强宣传部署,绿色交通发展理念显著提升。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宣传栏、文化橱窗、自媒体等文化阵地,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减排培训教育、技术经验交流;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和“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车、船、路、港”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大力倡导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发展理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活动,自觉选择低碳、绿色的出行模式,行业节能减排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二)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结构性节能降碳成效显著。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的投入与使用。全省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和出租车)总量中汽油、柴油车数量明显减少,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营运汽车数量显著增加。与“十一五”末相比,汽油车和柴油车数量减少了5656辆,降幅超过19.7%;同期双燃料车和新能源车辆增加了1573辆,增幅达171%以上,营运客车能源结构得到了显著优化。全省营运客车能耗强度约为16.98吨标准煤/百万人公里,碳排放强度约为45.68吨/百万人公里,较“十一五”末下降了8.1%。全省营运货车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较“十一五”期末降低了14.6%,较好地完成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目标任务。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车辆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综合运用GPS定位、GPRS无线通信、GIS地理信息自动控制等信息技术,实现了车辆调度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二是在城市公共交通中,通过信息化实现了智能调度、自动报站、运行监控等功能,提高了城市运力资源利用率,取得了增效节能的双赢效果;三是推进全省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为公众提供便捷、实用、可靠、及时的出行信息,提升了交通出行服务水平。

(四)注重政策叠加,试点示范项目成果显著。积极申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大力推进各项节能减排试点工程,完成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逾百项。全省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共获得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助共1.5亿元。2012年西安市被交通运输部批准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及全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一批创建城市。

(五)落实公交政策,绿色都市建设全面开展。一是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保有总量持续增长。“十二五”期末,全省公交车总量达1.37万辆,较“十一五”期末增长了24.98%。二是城市公交车车型结构持续优化。混合动力车、纯天然气车和纯电动车等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占全省公共汽电车总量的88.78%,较“十一五”期末占比增加了近13个百分点。三是城市出租车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出租车总量达3.6万辆,90%的出租汽车使用双燃料或纯天然气,西安、宝鸡等城市已投入纯电动出租车300辆以上。四是城市轨道交通实现“零”突破。西安地铁一号、二号线成功开通运营,全省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长度达到50.9公里,多样化的出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五是大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西安市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一批创建城市,“十二五”期末公交出行分担率达56%,比“十一五”期末提高了20个百分点。

(六)落实缓堵保畅要求,加速推进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全省各主要城市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采取各种缓堵保畅措施,全面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建设。以西安市为例,“十二五”期共投资3.92亿元,全面启动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规划、建设与运营。已投入运营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1166个,投放公共自行车3.09万辆,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赁卡43万张,推出了公共自行车手机APP智能服务终端,公共自行车日均使用率达22.5万人次/日。城市慢行系统建设,为缓堵保畅和市民便捷出行提供了更多选择。

二、“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绿色道路运输体系建设

营运车辆结构更加优化,行业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能源结构得到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更加完善,节能减排水平显著提升;节能减排科技创新能力与推广水平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和支撑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构建客货运输节能减排发展模式。

1.优化用能结构、调整客运结构、优化货运组织形式和创新低碳运输技术等全方面构建客货运输节能环保的发展模式。注重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应用,优化营运车辆用能结构。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推进CNG、LNG等清洁能源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上的普及应用。使用电动车等新能源汽车,加速高能耗公交车、出租车的更新淘汰步伐,提高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中的使用比例。

2.优化客运资源配置,推动客运节能增效。推进客运经营主体结构调整,加快客运资源优化整合,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客运企业在适合清洁燃料和新能源车辆运行的线路上投入新能源车,鼓励旅游客运企业在一日游及定线旅游线路上使用清洁燃料和新能源车辆。优化道路客运车型结构,根据线路客流情况,因地制宜选择车型,实现大、中、小型车辆相配套,高级、中级、普通型车辆相结合,加大长途客运线路调整力度,对旅客需求不大、上座率低的长途客运线路,帮助企业进行运力调整,使公路运输逐步退出长途客运提高客车实载率,降低单位运量的能耗水平。加强公铁、公航联运,发挥各自优势,实现旅客快速、舒适、安全到达目的地。

3.创新货运组织方式,促进货运节能环保。加快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有效整合社会零散运力,实现货运的网络化、集约化、有序化和高效化,促使道路货运企业的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利用货物运输信息平台,提高货运车辆实载率,发挥道路货物运输的规模经济效益,降低运营成本,实现高效、顺畅的货物流通,有效促进道路货运的节能减排。做好货物运输的“公铁联运”、“甩挂运输”,发挥各自优势,在提升运输效率的同时,让雾霾远离生活。发挥公路运输灵活、便利的优势,实现“点对点”的短途精准运输。我省作为产煤大省,煤炭资源丰富,部分煤炭经关中人口密集区南下,势必造成废气污染和扬尘。通过干线铁路运输的大宗货物在到达目的地之后,再依靠公路运输实现“最后一公里”的接驳送到客户手中,在实现运输费用降低、污染物排放降低的同时,也提升了运输效率。

4.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秉承“倡导推广生态驾驶、节能操作、绿色驾培”的发展理念,引导和督促全省各驾培机构要牢固树立绿色驾培理念,推广使用环保节能教练车,鼓励教练员总结推广节能驾驶技能,培养和训练学员养成“低碳节能 、绿色环保”的出行意识,从源头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实现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和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和《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试行)》(交运发〔2015〕16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鼓励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工作机制,将推广应用情况和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紧密挂钩。积极发展天然气、甲醇等清洁燃料车辆,鼓励企业购置清洁能源车辆,对新能源车辆在审批办理时,简化程序,优先审批。完成2016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截至2016年底(2017年年报未出)全省新能源客运车辆3475辆,货运车辆6964辆,出租车(纯电动)410辆,全省2016年度累计新增及更换公交车总数2686辆,新能源公交车2099辆,占新增总数的比重达78%。运营里程达到补贴标准的新能源公交车(2016年增量部分与2015年存量部分之和)总计2022辆,车型主要为纯电动公交车和混合动力公交车。宝鸡市运管处对宝鸡海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优先审批了100辆甲醇出租汽车,年污染物排放相较常规轿车可减少70%。目前宝鸡市已成为陕西省甲醇汽车试点五个城市之一,并被国家工信部确定为第二个甲醇汽车试点城市。

6.汽车站场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等规范,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满足建筑功能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相统一;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进行设计,根据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保证站房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减低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及电气系统的能耗。汽车站场项目开工前制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严格执行冬季采暖期停工开工等规定。汽车站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枢纽应采用一体化设计,确保汽车站与其他交通方式如高铁、民航等的衔接,等级站应注重与地铁、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的对接,增加自行车服务点,减少乘客换乘次数,增强绿色出行吸引力。应充分考虑设置充电桩或预留充电桩接口,以确保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

7.根据省大气防止污染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政府有关指示要求,在由省公安厅牵头,五部门合同办公的机制下,我省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进展顺利。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黄标车,全省2017年黄标车辆淘汰总任务2.5万辆,截至今年9月底黄标车淘汰总数2.98万辆,完成比例119%。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协助运输企业积极淘汰其名下注册的黄标车及老旧车,稳步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二)开展绿色环保维修技术推广应用。

不断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鼓励绿色维修技术的推广应用,注重绿色维修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发挥检测与维护在机动车辆运行安全和节能环保上的保障作用。

1.鼓励绿色维修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维修过程中节能环保的监管和引导,提高绿色维修的宣传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绿色维修技术在实际维修过程中的应用,积极推广使用更加节能的机动车维修技术。在维修行业贯彻执行《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喷涂企业加快实施设备改造或更新,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导入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达标排放。2017年全省喷漆工艺企业2667户,已治理企业1802户,未治理企业865户,建立汽车维修企业烤漆房污染处置状况的销号制度,治理一家,销号一家,确保全部烤漆房达标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应及时密闭,以减少挥发。对机动车维修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以及维修作业等方面加强机动车维修的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加强对废水、废气、废机油、废旧蓄电池、废旧轮胎等废弃物的处置和污染治理,建立和完善维修企业的节能环保制度。

2.推广使用新型车辆检测技术。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技术管理,改进检测技术,推广使用“碳平衡法测量油耗”等新型检测手段,促进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进步。

3.细化《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按照国家标准贯彻落实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的检测要求,确保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落到实处。

4.建立应用机动车绿色维修规范。编制《陕西省绿色维修指导性规范》,从政策、制度、技术、管理、维修效率等方面开展机动车绿色维修标准化建设,形成科学规范的绿色维修技术应用标准。制定全省“绿色维修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开展绿色维修技术试点应用和“绿色维修”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广应用绿色维修设备与材料。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扩大“绿色汽修”创建范围,促进绿色维修的长效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5.实施全省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建立健全汽车检测与维护制度标准体系,制定机动车排放维修技术规范,明确汽车尾气检测站(I站)和维护站(M站)的职责、认定标准及作业流程,对机动车辆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维护,治理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有效降低机动车辆能源消耗,提高机动车辆的尾气排放治理能力,实现节能环保目标。充分发挥西安阎良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陕西永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宝鸡市昌隆修配有限公司3家M示范站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市区对照标准,上报辖区机动车尾气治理站(M站)名录。在省运管局网站上完成190家M站的公布。建立定期公布制度每季度对各市区审核达标的M站予以公布,对违规M站予以撤除。

今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将进一步强化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体制,加强交通运输节能监管减排的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统筹协调、部门指导、属地管理”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与环保、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以及节能行业组织的协同合作,加强节能减排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深化。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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