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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08 23:45:05 点击量: 1797

王碧嫦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对汉中市辖区国道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的建议》(第1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目前公路危化品运输基本情况。

我省是能源化工生产销售大省,公路运输是目前我省危化品运输的主要方式。我省现有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800余家,运输车辆4万余台,主要运输我省生产的石油、天然气、煤化工等危化产品。省内主要流向是由北向南,关中东西双向,输出外省主要是四川、河南等方向。您所反映的问题就涉及从我省关中地区向汉中、四川方向运输危化品的车辆通行。

二、目前汉中境内国道危化品运输车辆集中通行的原因。

一是高速公路禁行。基于对秦岭山区高速公路长大隧道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需要,政府对关中连通汉中、安康及四川、重庆方向的西汉、西康、十天等高速公路目前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禁行。二是部分国道安全通行条件不足。目前连通汉中的国道210、108建造时期早,设计标准低,部分路段安全通行条件不能满足以6轴车型为主的危化品运输货车安全通行的需求。三是四川对我省能源化工产品的长期需求量较大。综上主要原因,导致危化品运输车辆集中通行S212宝鸡陈仓至凤县段,经留坝转G316驶入汉中境内经G108向宁强、四川方向行驶。

三、对您提出建议的回复。

(一)对您建议“请人民政府对于须经汉中市辖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经G85宝巴高速通行”的回复。

您所提的“G85宝巴高速”是我省规划建设的“2637”高速公路网中三条南北纵线之一的宝汉高速,坪坎镇至汉中段,目前暂未允许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主要原因如下:

1、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宝汉高速汉坪段于2017年12月建成通车,是银昆高速公路(G85)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段桥隧比例高达85.87%,其中包括长达8.262公里的石门超长隧道和5.8公里的牛头山隧道。依据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第四十二条规定:“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避免通过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第四十九条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陕西省公路隧道安全保护办法》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 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对其禁行的公路隧道”、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公路隧道安全保护需要,结合公路隧道技术条件,指定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通行时间,或者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并向社会公告”等相关法规,目前对此段高速公路实行危化品禁行措施。

2、高速公路长大隧道的特殊性对危化品运输需求存在一定限制。

一是对社会影响面较大。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运输主通道,特别是高速公路长大隧道空间狭小,结构封闭,发生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事故,易造成大面积拥堵及次生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是救援难度大。不同于开放性路段,高速公路长大隧道生危化品交通事故救援困难,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涉及交警、消防、医疗、环保、隧道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等诸多部门,目前,隧道事故救援仍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缺乏科学有效的救援措施和手段。

(二)对您建议“如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高速存在困难,经由四川-甘肃-宝鸡-西安或四川-重庆-湖北-西安进行绕行”的回复。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第六条有关条款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第五十条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因此,危化品运输车辆绕行路线:一是驾驶员的选择;二是需征求相关通行路线公安管理部门的建议。

根据今年省政府部署开展《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陕政办发(2018)14号〕,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一是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路面检查,重点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加大路面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二是针对涉及包括汉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存在的问题,明确由省公安厅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各市政府开展调研,提出目前我省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线路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此项工作正在部署展开。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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