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的答复函
靳宏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的提案》(第3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工作上,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我省高速公路运营隧道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了高速公路长大隧道运营的安全。一是省厅先后报请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公路隧道安全保护办法》、《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公路长大桥隧巡检实施方案》等完善了管理制度,细化隧道养护管理职责,积极协调了相关职能部门逐步落实隧道安全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按照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隧道内的通风、照明、排水、监控、消防、应急救援、供配电等设施开展全面检测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探索推广高速公路12122路政、交警联合巡查模式,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共同开展巡逻管控工作,及时处置驾驶员交通违规行为,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关于公安人员进驻涝屿、龙亭等安全检查站的建议,省厅将按照国务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隧道安全保护办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3〕27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积极向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促使公安部门落实有关高速公路隧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进驻涝屿、龙亭等安全检查站开展工作,交通部门全面做好配合工作,消除危化品车辆违规驶入西汉高速公路带来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关于组建专业消防队伍的建议。按照《陕西省公路隧道安全保护办法》的要求,2018年4月8日,厅党组研究印发了《关于健全全省高速公路隧道管理机构的通知》(陕交函〔2018〕313号),明确了单洞长度在6公里以上的公路超长隧道或单洞累计长度在6公里以上的公路隧道群,应当设置隧道管理站,建立专职消防队,确定隧道管理站以及专职消防队的职责、人员编制,落实隧道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了特别是高速公路长大隧道安全运营管理水平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省厅督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按规定尽快落实,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尽快形成实战化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9日
联系人:高伟
电话:029-8886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