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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2-14 23:00:09 点击量: 2589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交通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邮编:710075 ;联系电话:029-88869002)。

一、概述

2018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在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奋力建设交通强省、办好人民满意交通”的总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圆满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省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拓展公开载体和渠道,加强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策解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完善公开渠道,提高发布质量。一年来,省厅紧紧抓住官方网站这个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从内容入手,提升发布的频率和质量,提高发布的实用性和准确性,为百姓参政议政,服务百姓出行提供便利。从渠道入手,利用新媒体手段,扩大公开的覆盖面,实现信息的全流程无缝对接。从功能入手,逐步打通各个办事平台的数据壁垒,开通网上办事的全流程业务,完善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的应用性,方便群众查询、投诉和办事,进一步把网站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战场来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让其能够实现预定功能,达到预期的公开目标。一年来,网站各个栏目运行良好,群众参与度高,访问频次多,社会效应好。

(二)做好信息发布,落实公开要求。2018年,我厅按照交通运输部、省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要求,围绕我厅工作实际,对涉及我厅的部门预决算、收费公路年报、人大政协提案、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对交通运输行业涉及民生的规定、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方便群众及时了解陕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相关情况。2018年,我厅通过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3093条,发布招投标信息96条(其中信用评价发布5条,中标公示43条,招标公告48条),发布通知通告42条;公开文件361份(转发部省文件33份,陕交任33份,陕交办22份,陕交函215份,陕交发60份)。

(三)积极回应申请,保障公民权利。2018年,省厅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回复企业和个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截至目前,围绕铁路建设规划、劳动用工纠纷、营运客车补助等问题,共收到各类申请共计62份,其中当面申请2份,信函申请8份,网络申请52份(其中企业20份,个人32份)。经过筛选,符合申请条件的共5份。对公开申请,省厅按照事项归属,均按时按规进行了回复。其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也均进行了回复说明。因信息公开产生行政诉讼2起,申请人撤诉及驳回诉讼请求2起。

(四)狠抓新媒体平台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多渠道公开。近年来新媒体平台的不断兴起,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的热情高,投入大,但同时也存在发布信息不规范,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省厅从规范管理、积极引导的角度出发,制定并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确定了新媒体平台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对使用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发布工作风险可控。截止目前,全省交通系统新媒体账号超过100个,服务于各个层面交通参与者,也成为交通系统信息公开的新的方式。在做好行业管理的同时,省厅也围绕陕西交通运输发展的主线,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为抓手,认真做好陕西交通运输相关信息的传播及扩散工作。2018年,省厅通过微信发布信息139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210条,陕西交通微信公众号还被省网信办、腾讯公司评为“年度新媒体优秀服务平台”。在腾讯、新浪、新华网开设的微博平台,粉丝人数超过15万人。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我们在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了全网覆盖,陕西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五)构建互动机制,解决发展痛点。一直以来,交通行业作为民生行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群众对交通工作的期望高,要求高。我厅长期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多渠道听民声,纳民意,多手段狠抓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交通运输痛点问题。2018年省厅还修订完善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对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咨询等的相关流程、注意事项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和要求。与此同时,省厅还建立了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的回复平台,通过后台操作,可以及时对群众来信内容进行归类和分派,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各任务落实单位能够及时、准确回复。省厅还在在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前台均同步继续做好咨询、投诉、建议、意见栏目建设,方便群众多渠道反映问题。2018年,我厅回复网民咨询投诉26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17次,参加和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领导访谈20期,通过图文方式进行政策解读4期,均得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六)抓好建议提案办理。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省政府交由我厅办理的建议提案共141件(人大代表建议90件,政协委员提案51件),为省政府系统第4办理大户。其中涉及全省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的28件,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48件,收费公路管理16件,道路客货运输管理9件,铁路航空规划建设管理11件,城市交通管理9件,交通运输综合管理19件,城际轨道交通建设1件。各承办单位根据分类,办理建议提案A类6件,B类73件,C类62件,并于6月底全部办理完成,办结率100%。139件建议提案的正式答复函于6月底向领衔代表、委员和附议代表、委员寄出。2件闭会后交办的提案于9月上旬办结寄出,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100%。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委员和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的赞许和肯定,我厅被评为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七)其他渠道信息公开。在中国交通报发稿47篇;在陕西电视台播发交通新闻28条,其中头条6个,播发专题节目4个,在中央电视台播发陕西交通新闻5条,组织拍摄电视专题片5部,微视频2部;陕西交通报完成编辑出版97期,累计达到3500余篇,报纸差错率均在万分之三以内,办报质量稳步提升;编发《陕西交通舆情监测》13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舆情信息监测、分析、报送,无重大舆情漏报及延误;中心职工在社会媒体刊发稿件50余篇。成功组织召开了2018年第22场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对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关情况进行了推介,对有关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30余家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

(八)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我厅没有收取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收取费用及减免的情况。
(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8年,我厅有两起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例,一起当事人撤诉,一起当事人败诉后提起上诉,被上诉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二、存在的问题

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管理手段是每一级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近年来,我厅高标准严要求,在信息公开领域持续不断革新手段,丰富内容,基本达到了上级部门对信息工作的要求,但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是有效应对舆情,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对重要政策、重大措施的解读还不够及时,解读的方式还不够多样,没有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间接影响了信息传播的效果。

二是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还不足。信息对称是提高效率的基本,在信息发布过程中,我们还存在着信息种类划分界限不清,多头发布的现象,广大群众要找到自己适用的信息内容比较困难。

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进一步梳理信息发布的相关内容,整合和完善发布渠道,明晰发布主体,切实从群众的需求出发,提高发布的有效性和及时性,解决发布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让信息传递更为通畅,更为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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