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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6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4-28 19:45:55 点击量: 3302

王国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陕西乡村(贫困村)公路建设标准的建议》(第4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度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的问题

为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切实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面貌,当好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先行官,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十三五”交通脱贫攻坚发展规划》,要求建制村通畅工程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通村通组公路里面宽度不小于3.5米。2018年,完成建制村通畅任务908公里,实现了全省10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提前两年实现交通脱贫攻坚保底性指标;完成通村通组路3387公里,完成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10805公里。

为了解决“十一五”期间通村公路路面窄、安保设施不全等遗留问题,我们先后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通村公路联网工程及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加宽路面、完善错车道、增加排水及防护设施,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我们将依据“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受益人口数量、地理位置、产业带动范围等条件,分步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力争早日解决通村公路“瓶颈”。同时,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加快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服务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陕西省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部车购税和省财政,不足部分需要市县各级政府承担,属于补助性质。同时,也希望县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既不能减低标准,也不能吊高胃口。

二、关于不要实施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的问题

正如您调研所了解的,我省于2006年启动的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经过10多年的使用,很多公路普遍存在返砂、断板现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的通行水平,助力脱贫攻坚,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陕西省农村“通村通组”公路建设暨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三年大决战实施方案(2018-2020)》,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投资452亿元全面启动5.6万公里通村通组公路建设和1.4万公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

为切实管理好“油返砂”整治工程,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通村通组公路建设标准及相关要求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通村通组公路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等管理文件,要求整治后的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并设置必要的桥涵、防护、排水、安保设施及错车道。

三、全力推动交通脱贫攻坚的问题

2019年,省交通运输厅对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目标任务,以29个脱贫摘帽县和1921个退出贫困村为重点,对建制村通畅情况进一步摸底排查,拾遗补缺,全面巩固交通脱贫攻坚保底任务建设成果。继续实施深度贫困村通组路建设和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整治工程,实现深度贫困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基本消除通村公路“油返砂”现象。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即将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检测指导意见》,加强行业质量监督检测,规范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管理行为,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切实落实市、县农村公路实体质量抽检制度,全面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二是督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全面落实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积极推行“路长制”,完善村道议事机制,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低保费等各类资金,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巩固交通脱贫攻坚成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26 日



关于提高陕西乡村(贫困村)公路建设标准的建议

一、案由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4日提出了建设“四好农村公路”要求,交通运输部随即出台了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意见,明确了2020年实现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目标。按此标准,我省提出的贫困村脱贫公路建设标准尚未达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大面积的农村公路也是一样,实践中群众意见大,认为是简单地为有路而建设,浪费了资金,不能对农村主任远发展起到打基础作用。

(一)全面落实《决定》的需要。对照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脱贫目标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标准,陕西特别是陕南地区农村公路建设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二)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调研中我们深切体会到,群众迫切希望改善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现状。比如:调研汉滨区沈坝镇51个群众,强烈希望改善公路的群众为49人,占调研人数的96%;调研紫阳麻柳镇水磨村39个群众,强烈希望改善公路的群众为37人,占调研人数的94%。

(三)农村公路现状需要。一是通达不够。目前的行政村多是过去多个自然村合并的,就贫困村脱贫的公路标准而言已经达标,但一些人口密集的自然村没有通路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通畅不够。2006年开始,陕西实施了村村通公路工程,解决了很多村出行问题。但当时是按照“群众打底子,政府铺面子”方式落实的,村道宽度仅3.5米,群众打底子标准太低,“蚯蚓滚沙”、“一起一伏”、“公路只有鞋底宽”问题是群众的形象比喻;三是断板反沙现象普遍。由于当初建设资金投入问题,影响了公路建设质量,加之经过近10年的使用,很多公路普遍返沙,断板现象非常严重。

(四)农村普惠的需要。贫困村认定时,部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差别非常小。列上了贫困户后,就会得到很多实惠,基层这方面的矛盾比较突出。

二、建议

(一)适度提高农村的公路建设标准。将陕西省脱贫攻坚贫困村退出的标准调整为贫困村主干公路要使30户以上的群众都通公路,非贫困村公路通村标准照此执行;建设“六有”公路,即“有畅通的路线、有4.5米宽的硬化路面、有双路肩、有排水沟、有安保设施、有美化绿化”;对于过去建设的乡村公路,如果路面毁坏严重,应按照“六有”标准量力而行、改造升级。

(二)不要实施“油返砂”项目。目前陕西贫困村实施的公路项目主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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