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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4-29 17:32:21 点击量: 3719

任静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区域物流业发展的提案》(第2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行业监管履职情况

物流活动包括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流通加工、信息服务等众多环节,是复合性产业,但尚无管理上位法,属于多头监管。我省从2010年建立并开始实施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和完善物流综合管理体系;我厅负责牵头进一步规范运输、货代等行业的管理。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和省政府“三定”方案,我厅始终依法依规围绕“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管理”做好指导、监督、协调、服务,以道路货运发展推动物流发展。

二、货运行业基本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省拥有道路货运经营者257711户,个体经营户247783个,货运企业9928家(其中100辆以上的货运企业214家,危险品运输企业407家),从业人员58.7万人。全省拥有载货汽车391442辆(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7716辆)。全省等级货运站37个,其中一级站8个(含咸阳沣东、榆林快递等2个物流园区),二级站7个。全年完成货运量12.37亿吨、周转量2118.2亿吨公里。货运物流以公铁为主,公、铁货运量占到了全省社会货运总量约99.9%(其中公路占比超75%),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货运发展措施成效

(一)坚持规划布局,理清发展思路,明确行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十二五”期,我省交通物流进一步理清了“出台政策、搭建平台、完善网络、强化监管、引导转型 “五步走”的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我厅提前布局十三五,科学“把脉”,积极与发改委、铁路、民航等部门衔接,编制了《陕西省道路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作为我省道路运输的纲领性文件,同时编制《陕西省道路货运(物流)“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报告》,对行业发展进行专项研究,确定我省“十三五”期交通物流发展总体目标和任务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三个网络一个体系”,即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物流配送网络、物流信息网络以及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体系,全省综合货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一带一路”战略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并确定了推广应用现代货运组织方式、继续加快运力结构优化、着力培育扶持龙头骨干企业、提升货运(物流)信息化建设水平等7项重点工作。

(二)坚持政策引领、项目带动、示范推动,交通物流发展成效显著。2015年,省厅下发了《陕西省道路货运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对城市配送、甩挂运输、农村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筛选培育了两批试点项目39个,下达补助资金约3900万元。大力推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企业纳入交通运输部项目试点范围,成功将西安港“一带一路”陆海空多式联运枢纽项目纳入全国示范工程,陕西铁易达等10家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完成与国家物流平台对接并开展动态监测,通过试点培育,激发了物流企业内在活力,效率明显提升,传统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取得成果。

(三)加快科技支撑,建设“两大”平台,交通物流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按照“一个系统、两大平台”的总体架构,在建成我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的基础上,围绕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两条主线,规划建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成陕西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监控平台,推广使用危货电子运单系统,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目前,我省交通物流信息化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行业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管理部门、企业、用户等服务对象互联互通系统初步构建,“互联网+物流”新业态正在逐步形成。特别是平台监管效果显著,2017年底,危货电子运单使用覆盖率达100%,驾驶员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车辆事故率大幅下降。

四、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情况

2016年11月,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陕西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陕交发〔2016〕64号),要求各市积极宣传、推荐辖区有意向的企业进行申报。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经各市初审、省厅评审,择优确定了我省14家企业为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经过为期一年的监测运营后,省交通运输厅于2018年初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1688号)要求,对我省试点企业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考核。通过部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统计数据与人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审定合格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10家,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35号)的工作安排,我省10家合格企业试点资格延长一年(2018年),对不合格的4家企业终止试点资格。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省10家部级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优秀,全年累计完成运单数966780单,累计完成货运量1909.9万吨,交易额达300085.69万元,车辆资质符合率99.69%,单据接入正常率99.95%,车辆定位正常率47.92%,运单与资金流水单匹配率93.02%。其中西安和硕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和陕西分通物流有限公司进入全国货运量排名前10名,榆林货达进入全国运力整合和运输费用总额前20名。我省车辆整合能力前三的企业分别为榆林货达、陕西分通、西安和硕,整合车辆数约占总量的80%。

无车承运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的作用也初步凸显。通过无车承运试点,大多数企业反映,车辆空驶率大约下降5-10%,降低物流成本10%左右。具体表现为:一是无车承运对行业的吸引集聚作用初步体现。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全年累计整合社会车辆72389辆,体现了资源整合的优势。二是提高了运输效率,减少车辆装车等待时间。提高了运力资源的集约化组织和高效调度水平,物流里程利用率和回程带货率明显提升,同时加强了与生产制造企业、运力整合平台的联动发展,与传统运输企业相比,单车利润提高1倍左右。三是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充分发挥了物流信息技术作用,使货主、车主、司机和终端的连接更紧密高效,实现了货主、承运商和终端企业的互联互通,促进了货物运输流向和运力资源的高效调度,目前无车承运已经呈现与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园区基地、物流联盟融合发展趋势。四是规范了运输市场参与主体和要素。加强了“人、车、户”信息审查资质,规范了实体运输行为,提升了物流服务水平,实现了运输全程可视化,丰富了物流金融相关保障服务,完善了物流诚信体系。

五、无车承运试点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为有效推进我省无车承运产业发展,我省将进一步推进无车承运试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陕政发〔2019〕1号)精神,省厅决定参照全国试点条件开展无车承运人省级试点工作。省级试点率先在榆林绥德县、西安国际港务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市宝塔区、宝鸡眉县开展,视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陕西省无车承运人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于4月12日正式发布。后续我厅将为省级试点企业办理无车承运资质并纳入省级监测平台管理。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吸引更多有实力、有能力、有规模的企业参与到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做好我省无车承运发展的政策咨询和调整建议,积极开展我省无车承运人的试点申报与试点考核工作,指导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关注试点企业的发展情况,按季度组织开展跟踪服务和业务座谈,协调推进我省无车承运人有序开展。三是加快推进省级无车承运人监测与服务平台的优化和升级,深化监测指标,扩大监测范围,提升服务体验,加强监测管理,为我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体验与服务内容。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更多的数据服务与决策支撑。四是研究制定无车承运监管规范,探索无车承运在运行监测与协同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起草出台我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考核办法,并根据部、省两级监测平台统计数据建立企业考核机制。根据定期考核情况,及时将运营不规范、监测异常率较高且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试点企业按规定处理。五是积极协助省国税局利用省级监测平台加强运输业务真实性核验,形成联合监测运行机制。重点围绕无车承运人进项抵扣、税收扶持优惠、税务风险管控等,完善无车承运税收征管模式。同时,加强监测数据保密,保护试点企业的信息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26日



关于推进区域物流业发展的提案

201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出,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9月《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出要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陕西、河南、山西)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

行业概况

无车承运企业通过自建物流信息平台,整合社会零散运力,共享货源、运力供需信息帮助司机缩短了平均装卸货等待时间,帮助企业实现部门间及上下游端的信息共享和高效传输,加快推进区域大宗物流向“互联网+”及智慧供应链管理模式转型升级,完成税款缴纳,避免地方税收收入的流失,盘活区域物流经济活力,增加社会就业岗位,稳定区域经济。

我省以富集矿产尤其是煤炭资源为主,作为全国优质产煤基地,常年为京津冀、长三角、湘鄂、成渝、中原城市圈等供给煤炭,煤炭物流作为全省大宗物流主要构成,不论是在煤炭贸易成本还是在运输结构中的占比都将是全省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优化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铁联运政策及行动计划的关键,优化以煤炭为主的大宗物流,推动大宗物流模式由传统线下交易、运输向线上“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智慧供应链转变,对于全省物流业良性发展具有示范作用,同样也是提高区域大宗商品竞争力、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以榆林市货达物流为代表的无车承运企业通过为市场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获得企业客户及个体车辆司机的广泛好评。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从业企业也面临有一系列发展难题:一是传统能源行业从业人员及企业囿于传统模式,对“互联网+物流”的新模式需要时间适应;二是无车承运企业作为服务型平台,盈利能力有限,在发展初期需要外部资金及政策扶持其扩大运营规模,帮助引导传统能源物流行业型升级;三是对于大型集团企业,新型中小科技公司与之合作的准入门槛高,试行物流新模式阻力较大;四是缺乏专业的物流专业人才关于物流行业发展规划的合理指导建议;五是与铁路货运企业的合作,因铁路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未开放共享,限制企业公铁联运模式的探索,不利于区域内大宗物流多式联运的试行推广;六是物流企业拓展车后业务没有倾斜的优惠政策,以帮助企业解决进项问题。

另外,无车承运作为物流新模式,其核心是为全行业提供安全,规范,高效的物流服务,而在巨大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行业监管漏洞同样影响从业企业的良性发展:譬如近两年榆林煤炭物流运输过程中频发倒票、贩票等问题,在目前政府监管创新意识不强、对行业的包容与开放性不足的背景下,部分公司利用现有税收机制下的税制改革虚开发票、票据造假,以低成本、无抵扣恶性竞争,扰乱健康公正的市场秩序,挤压其他规范运营企业的业务规模。

希望政府提供的支持政策及建议

针对上述提到的行业发展难题并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建议: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搭建同行企业、上下游关联企业合作交流的平台,出台扶持培育创业的配套政策体系,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充分挖掘国有企业的资源、资金优势结合民营科技公司的机制、专业优势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顺应国家混改要求的同时,壮大产业发展,补齐运输短板;

以榆林市煤炭交易市场为基础,打造榆林市物流交易服务中心,提供多元“政务+物流+互联网”服务;

紧跟国家、省无车承运人试点要求及政策,对于相关试点企业在人才/技术/资金上予以支持,由政府牵头设立物流产业基金;

建议税务相关部门为无车承运平台企业支付个体卡车的运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施细则;

支持本地无车承运龙头企业自建自用撬装加油设备,合理解决进项问题;

建议支持推进公铁联运中心站所需货场、仓库及物流园区用地项目的审批;协调西安铁路公司开设铁路货运接口,共享信息,推进全省大宗物流多式联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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