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邮编:710075 ;联系电话:029-88869123)。
一、概述
2019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在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三个交通,服务三个经济的总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主动担当作为,聚力攻坚克难,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省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建设好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加强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策解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狠抓制度建设,明确职责权限。随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省厅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先后审核并通过了《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分别从信息公开主体、公开渠道、新媒体平台等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信息公开各主体责任的范围,对多平台、多渠道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确立了方向。
(二)抓好渠道规范,提升管理水平。2019年,省厅继续做好政务公开的主渠道省厅官方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并按照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对网站栏目、版块进行了调整,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方面,强化对部省重要政策的及时公开,开设图解政策栏目,方便群众多角度了解政策走向。今年来累计刊发政务信息3205余条,文件300余份,开展政策解读、图解政策26期。政民互动方面,发布领导访谈视频25期,开展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3次。群众投诉咨询方面,通过建设留言咨询回复平台,网站所有意见、建议、信箱、留言、投诉、举报等内容接入平台,各厅直单位、各地市作为平台共建单位,接收省厅通过平台转发的各类投诉意见。今年累计处理相关投诉意见360余条,获得群众好评。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网站绩效考核,通过第三方评测机构制定网站绩效考核的相关评测体系,对11个地市交通运输局、8个厅直事业单位、7个交通企业官网进行全面测评,测评结果面向社会公开,从而进一步提高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网站服务能力。
(三)主动公开合规,申请公开透明。省厅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严格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涉及百姓出行的相关政策、文件认真整理和规范,定期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发布。围绕政策开展图文化解读,便于百姓明晰。同时,针对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依申请公开案件逐年增加的情况,设定专人处置和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务。将省厅官网依申请平台逐渐规范,按照条例要求,对依申请公开告知事项进行梳理,要求提供相关使用说明、身份证件等,通过绑定账号,可以实现网站一键申请,微信账号实时掌握办理进度情况。在此基础上,对依申请回复文本进行规范。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发的依申请公开示范文本进行回复,回复内容与业务处室、法律顾问进行会签,确保回复内容规范,准确。今年来,省厅共办理依申请公开诉讼案件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均已对方撤诉或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请求结案。
(四)用好网络平台,推进服务升级。随着近年来政务新媒体的广泛应用,省厅紧抓形势需要,主动开通微信、微博账号,扩大省厅政务公开的覆盖面。省厅通过省厅微博、微信发布重大信息,利用图片、动画、视频等解读相关政策,开展网上投票等活动,获得了网民的好评。今年来,省厅累计发布微信信息109余条,公众订阅人数16900人。通过微博发布108条信息,微博被关注166061人。
(五)完善机制体制,提高队伍素质。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省厅从抓队伍建设入手,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提高各单位部门的重视程度。二是对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规范,印发政务公开文件指南汇编,对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三是建立与专业化律师的信息互通机制,定期进行座谈,就当前的政务公开案件进行讨论。四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培训,对全系统100余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政务实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回应舆情信息,推进政民互动。今年来,省厅高度重视舆情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舆情管理办法》,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对各种情况下发生舆情的处置方案进行了规定和要求。省厅还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好大学生暑期到政府见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中,省厅按照要求,把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迁移至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实施统一管理和处置,方便了群众。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让交通运输行业的每一项决策和管理都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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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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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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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9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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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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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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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5 |
-7 |
7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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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 |
-3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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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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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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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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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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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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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05 |
44583874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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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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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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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17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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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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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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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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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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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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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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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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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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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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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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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2 |
14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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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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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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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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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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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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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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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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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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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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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7 |
16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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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1 | 1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对于应该公开的事项,还存在畏难意识,公开的手段不多,措施单一,群众接受程度一般,未采取更多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公开。
二是统筹开展公开工作还有不足。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同,人力物力投入不同,工作开展进度不一,效果不尽人意,在百姓关注的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前后,没有组织较为系统的公开解答、释疑。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的力度,倡导用新颖、多样的方式在合适的时机组织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领导访谈等方式扩大群众的知情面。二是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处置程序,及时答复申请,避免产生诉讼和复议案件,尽全力满足群众信息公开申请需求。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考核体系,将信息公开指标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提高各单位处置信息公开事务的重视程度,多措并举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系统上下联动,积极回应群众关注、解决群众困难,为交通运输系统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