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函
索引号: | ZDDBG25700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厅综合执法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函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函
省委依法治省办:
按照贵办《关于报送2019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随文报送,请审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2月17日
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各项任务,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建成交通强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我厅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领导工作分工,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印发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法制工作要点》,对我厅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等15项年度重点法制工作,确保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有序有效推进。厅党组会先后学习传达了省司法厅2019年度立法计划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
(二)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厅党组会传达学习了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来我厅调研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邀请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学院姬亚平院长为厅机关全体干部和厅直单位领导干部解读公务员法修改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法治观念。组织全省140余名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骨干进行培训,解读《行政处罚法》的重大问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进一步提升了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三)深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1.做好立法工作。一是配合省人大对《秦岭生态保护条例》进行修订,组织对秦岭范围内的国省道和农村道路分布情况进行认真摸底调查,代拟了2条相关法律责任条款。二是向司法厅报送了《陕西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送审稿)、《陕西省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办法》(送审稿),配合省人大、司法厅做好2项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送审稿修改工作。三是办理了《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陕西省测绘条例》、《陕西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四是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开展与新修订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外商投资法》冲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向省司法厅报送清理意见。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我厅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从制度上保证了交通运输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目前执行情况良好。今年以来,我厅共召开党组会22次,厅务会6次,研究审议了《陕西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草案)》、《陕西省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办法(草案)》《关于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意见》等议题。
3.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我厅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截至目前,我厅共向省司法厅报备8件规范性文件,均通过省司法厅备案审查。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
1.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中、省要求,我厅取消了“船员服务簿签发”、“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3项许可事项,下放了“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1项许可事项。二是组织厅属相关单位对我厅证明事项进行梳理,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2.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组织开展第三阶段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审核转报、备案类事项进行梳理确认,并补充完善相关事项要素;对57项A类事项(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976项B类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进行全面梳理,填报流程。二是对“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178项监管事项进行梳理、认领、录入。三是组织开展省级政务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对接工作,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59项政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备案、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与国家政务事项进行对标确认。
3.加强信用监管。一是根据部、省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2019年陕西“信用交通省”创建重点工作台账及分工方案》,明确了“信用交通省”创建年度任务。二是印发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陕西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规范我厅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明确信用信息的数据来源、公开属性以及责任部门。三是建设完成了“陕西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为交通运输行业在工程招投标、客运线路招投标、制定市场准入与退出政策方面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四是以“强化制度平台支撑 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水平”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展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及下一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五)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厅配合省编办起草了《深化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厅机关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内设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牵头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省级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厅召集地市交通运输局和厅直有关单位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座谈会,了解各市改革进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改革步伐。
(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平台建设趋于完备。我厅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主渠道省厅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调整了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各项内容完备。为了便于深入群众,听取群众呼声,我厅搭建网站留言平台,将厅直单位、地市交通局纳入平台综合管理范畴,将工作人员介入平台微信提醒系统,确保群众通过网站提交的留言咨询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2.主动公开依法高效。今年以来,我厅发布各类信息3600余条,发布文件300余份,解读政策20余期,组织领导访谈19期。处理网民留言350余份,处置率达95%,群众满意率达85%。
3.依申请公开及时处理。我厅共收到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20余条,通过文件正式回复6条,对其余不满足公开要求的申请进行了告知。
(七)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我厅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全面参与诉讼复议案件办理、重要合同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和立法文件法律审查、普法宣传工作,帮助我厅构建起了“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加强事中控制”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了法律风险意识和法律风险控制能力。2019年,我厅法律顾问协助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20余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厅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克服。
一是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没有跟上放管服的进展,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与当前省、市、县三级交通主管部门的事权划分和职能调整情况还存在一些差异,影响了简政放权改革的深入推进。
二是综合执法改革省级层面已经完成,但地市推进程度不一。省界收费站撤销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大量富余收费人员、执法人员需要稳妥安置。
三是执法信息化建设不能完全满足执法实际需求,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执法装备存在配备不全或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法律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举办专题讲座,解读《条例》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条款,为交通行业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适时组织“宪法宣誓”,帮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入研究交通运输审批事项简政放权,通过精简合并事权、变更管理方式或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法,简化明确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调整收费公路通行费计费方式,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降低通行成本,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促进道路运输提速增效。
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为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执法数据分析研判,实现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提供信息平台。
四是年底前结合综合督查,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督导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了解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情况、执法信息化建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