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6630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5-05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厅宣教中心,陕西交控集团,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现将《2023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4日
2023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活动部署安排,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服务我省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公路交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取得实效。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3〕30号)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障公路畅通,服务人民出行”为主题,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精神和创新活力的公路宣传活动,讲好公路故事,展示行业形象,推进社会共治,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公路、关心公路、爱护公路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汇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点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二)宣传公路政策法规。重点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解读治超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大件运输许可服务等政策。
(三)宣传安全生产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聚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宣传解读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涉路施工管理等工作要求。
(四)宣传便民服务举措。积极宣传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等利民政策,以及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掌上办”等便民服务举措,让群众更好地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活动筹备阶段,2023年5月4日至5月9日。结合路政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在总结借鉴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确定工作联络人,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10日至31日。按照既定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厅宣教中心要在中国交通报和陕西交通报等行业主流媒体平台组织策划专题宣传活动;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和省收费中心要结合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服务、助企利民优惠等进行专项宣传,并协助省厅做好宣传月有关工作;各市交通运输局、省路政执法总队要全方位组织实施辖区“路政宣传月”活动;陕西交控集团、高速公路各经营公司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服务区、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围绕路产保护和路域环境治理开展联合宣传。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至9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提出建议,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四、活动方式
(一)坚持创新思维,巩固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发挥好新媒体受众广、传播快等优势,通过将公路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先进典型、服务事项等,编辑或制作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小文章、短视频和微电影等作品,让公众更加直观地认识了解公路,提升宣传效果。继续巩固“网络直播”成果,组织开展“路政员的一天”“治超员的一天”“大件运输护送”等主题直播活动,充分展示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等工作细节,讲好公路故事,培育公路路政文化品牌和“形象代言人”,增强公众认知和认同。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开设交通广播宣传专栏,邀请专家与听众互动交流,构建与公众交流的桥梁,推动社会共治。
(二)坚持服务为先,不断优化完善为民服务举措。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宣传与整治一起抓,教育与纠正同步走,加强对各类涉路违法行为的治理,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典型案例,以真人真事谈路政抗法,赢得公众支持和信赖,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聚焦大件运输服务、公路保通保畅等方面的具体举措,突出展示路政管理工作在服务社会公众出行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加大对货车司机关爱力度,改善货运行业从业环境,切实提升路政服务水平。通过12328、“前路无限”小程序等渠道,收集本地区治超、执法、服务等方面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让合法运输“前路无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坚持正向引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度挖掘路政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选树一批爱路护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公路卫士”和大件运输许可的“服务标兵”,鼓励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身边先进典型和行业标兵为榜样,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贡献智慧和力量,展示行业良好精神风貌。突破以往“走进”思维,通过邀请媒体记者,企业代表、沿线群众等,通过“跟队行动”、“驻站体验”或利用线上方式到超限检测站、货运站场、政务服务大厅等执法服务现场,亲身体验、深入报道路政管理工作。
(四)坚持需求导向,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主动深入辖区公路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站场等地进行走访调研,发放宣传材料,宣贯路政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各方在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倾听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健全大件运输“一对一”主动服务机制,宣传推广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掌上办”,提升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便利化水平。选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中典型案例,特别是货物吨位重、跨省数量多、运输难度大等案例开展宣传报道,向公众展示大件运输方案制定、路线勘测、许可审批、通行护送等服务全过程,体现大件运输对“大国重器”生产制造和“超级工程”的服务保障,增进公众对大件运输以及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工作的了解。
(五)坚持重点突出,深入开展爱路护路主题活动。各地、各单位要于5月26日集中开展“爱路护路”主题宣传活动,广泛邀请媒体、专家、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与,通过“进企业、进校园、进场站”的论坛宣讲、展板解读、座谈交流等方式,集中展示公路历史、先进典型、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宣传活动要重点突出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服务理念,耐心讲解保护公路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的必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推动爱路护路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谋划部署和计划安排,保障宣传经费和实施人员,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跟踪指导。省公路局和厅宣教中心共同建立省市县三级宣传联络工作机制。省公路局负责活动的跟踪督导,厅宣教中心负责宣传交流与作品评选。各地、各单位要协调宣传资源调配,优化专(兼)职宣传团队,创建一支懂政策、善讲解、会沟通的宣传队伍,增强宣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主动作为意识和正面宣导能力。
(三)加强模式创新。充分发挥本地区主流和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形成宣传矩阵效应,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开展期间,各地、各单位至少优选2篇报刊文章、1部短视频或1部微电影等作品,相关宣传素材可向中国交通报以及“中国公路”“中国交通”“中国路网”媒体投稿。
(四)加强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措施和成效,评估新媒体应用和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提炼行之有效的做法,优化完善路政宣传长效机制。
为做好活动推进和总结工作,请各地、各单位将“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员人名单、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6日和6月9日前报送省厅。
联系人:廉泉联系电话:029-88869162
附件:“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名单
附件
“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人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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