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 ( 第十版 )》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陕西交控集团:
按照省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拟办单(应对办秘字〔2023〕34号)、(应对办秘字〔2023〕35号)要求,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 ( 第十版 )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5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加大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学习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操作指南》的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对客运场站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大型场所,要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工作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附件:1.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 ( 第十版 )的通知
2.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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