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最美海上搜救人” 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31437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最美海上搜救人” 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8-20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
为大力宣传海上(含水上)搜救战线的典型人物、感人事迹、英雄作为,深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凝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精神力量,按照《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最美海上搜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搜救函〔2023〕412号)要求,省厅组织参加2023年“最美海上搜救人”推选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宣传氛围。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对推动水上应急搜救队伍建设,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宣传动员,营造活动氛围,按照“勇、毅、善、敏、信”的评选要求,充分挖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事迹案例,组织辖区内海事、救助打捞等水上救援骨干力量和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社会救援力量积极参与本次推选宣传活动。
二、严格推选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真实原则,遵守推选标准和流程,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评议,确保推选宣传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做好材料报送。按照材料报送要求,于9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最美海上搜救人”推荐表(个人)》《“最美海上搜救人”推荐表(团队)》邮寄至省厅海事港航处,并将相关人物事迹、照片、视频、荣誉证书扫描件等鉴定材料发送至2890581529@qq.com。各单位负责收集辖区社会救援力量的参评材料,盖章后一并报送。
联系人:仝欣楠 电话:029-88869196
附件: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关于联合开展2023年“最美海上搜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搜救函[2023]412号).pdf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