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 岚皋服务区增设收费站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31440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 岚皋服务区增设收费站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陕西交控集团:
《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岚皋服务区增设收费站出入口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请示》(陕交控字〔2023〕216号)及相关设计文件均收悉。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设计变更文件。经厅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意义
岚皋服务区位于岚皋县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天坪村境内,原设计为封闭式服务区。为大力开发周边丰富旅游资源,推动沿线旅游产业发展,促进群众脱贫增收,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将安岚高速四季服务区打造为交旅融合开放式服务区的请示》(安交字〔2022〕339号),请求将岚皋服务区打造为交旅融合开放式服务区。经充分沟通协商,你集团与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岚皋县政府一致同意合力建设岚皋交旅融合开放式服务区,并签订了《G69安康至岚皋(陕渝界)公路岚皋服务区建设协议书》。
鉴于省厅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中已预留开放式服务区建设条件,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36号)上的批示精神,以及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推进旅游公路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交办公路〔2023〕79号)要求,为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公路旅游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原则同意在岚皋服务区增设收费站,建设交旅融合开放式服务区,打造陕西旅游公路特色品牌。
二、建设方案
结合岚皋县政府《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岚皋服务区收费站命名的函》,收费站名称定为“岚皋南”,设于岚皋服务区西一区西南侧,设置2入2出4条收费车道(客车专用),收费大棚采用膜结构;新建办公用房1处,建筑面积135平方米;同步建设交安、机电等设施。新建场区连接道路并改建月石路,均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鉴于原施工图设计批复预算中已计列增设收费站相关费用,本次批复不再新增费用。
三、实施要求
(一)据此批复,请你集团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服务区及收费站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同步投入使用。实施中应严格执行住建部门相关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及验收等建设程序,岚皋服务区提升设计有关工程按照企业投资模式完善相关手续。加密优化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服务水平。运营中应加强节假日期间场区交通管理和秩序维护,运用智慧化手段动态优化交通组织和停车位布局,确保车辆有序进出,保证服务区综合服务质量。
(二)请你集团和岚皋县政府对照交办公路〔2023〕79号文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区建设水平,扎实推进交通强国交旅融合试点任务实施。坚持高点定位、生态优先、特色突出,统筹考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需求,有效整合区域交通、文旅资源,促进路产融合发展,以智能化技术实现智慧升级、服务升级,打造陕南交旅融合发展典型样板,为全省交旅融合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积极向交通运输部申报旅游公路重点示范项目,树立陕西旅游公路特色品牌。
(三)请岚皋县政府强化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对接,按照协议约定积极配合完善服务区建设方案,充分融入地域文化元素,合力打造特色主题开放式服务区。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打造特色旅游产品,着力提供精细化、差异化旅游服务体验。抓紧实施配套地方道路建设,完善旅游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充分考虑旅游出行特点和需求,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营造良好安全的出行环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