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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陕西省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6852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陕西省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2-25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了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切实加强我省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并服务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结合当前交通运输应急工作现状,省厅决定对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加强,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省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冯西宁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明祥、李永民、胡保存、冯明怀、王平同志担任。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和10个应急工作组(即各地市交通应急处置组、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组、高速公路运营应急处置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应急处置组、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处置组、水上交通运输应急处置组、校内应急工作处置组、通信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

  应急办设在厅安监处,应急办主任由厅安监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厅安监处副处长、厅总值班室副主任担任。各应急工作组联络员为厅应急办成员。厅应急值班室设在厅总值班室。

  二、工作职责1、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审定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应急预案及其政策、规划;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3)负责统一领导交通运输系统Ⅰ级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各应急工作组执行情况;

  (4)根据省政府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相关应急工作组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5)根据需要,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交通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6)当交通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省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7)指导和协调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工作;

  (8)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安监处具体负责应急办日常事务工作,督促各应急工作组各负其责,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1)负责与省政府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各应急工作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对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指令,负责传达各应急工作组;

  (3)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向各应急工作组通报情况;

  (4)负责接收、处理应急协作部门预测预警信息,跟踪了解与交通运输系统相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Ⅰ级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的建议,并及时向各应急工作组通报情况;

  (5)负责收集、汇总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月报;

  (6)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统一向各应急工作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

  (7)组织拟定、修订与交通运输系统相关的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8)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培训,指导应急演练;

  (9)组织有关应急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参加有关的省级合作;

  (10)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

  (11)参与交通运输系统应急规划的编制;

  (12)根据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进行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

  (13)负责督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与管理;

  (14)指导厅总值班室做好交通突发事件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15)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应急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级Ⅰ级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或在发生Ⅱ级及以下交通突发事件时自动成立,具体分组及职责如下:

  (1)各地市交通应急处置组:由各地市交通局局长担任组长,各地市交通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地市交通局相关处室人员担任组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市交通局负责督促辖区内各区、县交通局做好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区、县交通局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处理;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组:由省公路局局长担任组长,省公路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厅公路处派员担任督导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公路处负责督促省公路局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省公路局具体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的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有关单位的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处理;组织公路工程应急抢险工作及受损公路的修复和管理,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高速公路运营应急处置组:由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厅公路处派员担任督导员,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相关处室人员担任组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公路处负责督促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做好其所辖路段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具体负责所辖运营高速公路的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监督检查所辖高速公路的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所辖路段抢修及保通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应急处置组:由厅质监站站长担任组长,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及承担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的市交通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厅高管处派员担任督导员,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及承担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的市交通局相关处室人员担任组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高管处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其承担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厅质监站负责监督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并负责提供工程技术支持。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及承担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的市交通局具体负责所辖在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处理,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处置组:由厅运管局局长担任组长,厅运管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厅运输处派员担任督导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运管局监督检查道路运输行业有关单位的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对有关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处理;组织应急运力,制定和落实道路运输应急方案,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水上交通运输应急处置组:由厅航运局局长担任组长,厅航运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厅运输处派员担任督导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保障航道畅通,组织水上应急运力,制定和落实水上运输应急方案,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校内应急工作处置组:由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技术学院校长担任组长,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技术学院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厅科教处派员担任督导员,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技术学院相关处室人员担任组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技术学院负责学院内的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师生安全和稳定;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通信保障组:由厅信息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厅科教处派员担任督导员,厅信息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相关处室人员担任组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信息中心负责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管理,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保障省厅向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及厅直各单位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的告知工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负责高速公路通信系统信息保障工作,负责陕西省境内高速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重要客运枢纽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向社会发布相关公路出行信息,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9)新闻宣传组:由厅宣教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厅宣教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厅宣教中心相关处室人员担任组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交通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指导地方应急管理机构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后勤保障组:由厅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厅总值班室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厅办公室、厅财务处、厅规划处、省交通工会相关人员担任组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厅办公室负责应急状态下的车辆调度等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应急工作组做好具体应急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厅总值班室管理;厅规划处、厅财务处负责应急工作年度经费的计划和预算及所需资金保障;省交通工会负责做好交通突发事件中涉及的交通职工慰问、安抚与思想稳定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分类分级及启动权限

  1、分类分级

  本通知所称交通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水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交通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交通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

  各类交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启动权限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Ⅰ级(特别重大)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并及时上报部、省应急办;Ⅰ级交通突发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有关应急工作组及相关单位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应急处置。

  (2)Ⅱ级(重大)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由事发单位所属应急工作组组长决定启动,并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启动;Ⅱ级交通突发事件由所属应急工作组负责指挥,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当超出应急工作组处置能力时,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应急处置。

  (3)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由事发单位所属应急工作组组长决定启动,由所属应急工作组负责指挥,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应急办。

  (4)各应急工作组及其相关部门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到本级指挥平台就位,参加应急处置。

  附件: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3、应急工作组联络员名单(请各单位按照附件3的格式上报应急工作联络名单)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冯西宁

  副组长:王明祥、李永民、胡保存、冯明怀、王平

  成员:

  厅办公室主任

  厅规划处处长

  厅高管处处长

  厅财务处处长

  厅科教处处长

  厅安监处处长

  厅公路处处长

  厅运输处处长

  西安市交通局局长

  宝鸡市交通局局长

  咸阳市交通局局长

  铜川市交通局局长

  渭南市交通局局长

  延安市交通局局长

  榆林市交通局局长

  汉中市交通局局长

  安康市交通局局长

  商洛市交通局局长

  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局长

  陕西省公路局局长

  厅运管局局长

  厅航运局局长

  省高速集团总经理

  省交通集团总经理

  厅外资办主任

  宝汉公司董事长

  厅质监站站长

  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主任

  厅信息中心主任

  厅宣教中心主任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陕西交通技术学院院长

  附件2:

  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名单

  (1)各地市交通应急处置组负责人:

  西安市地区负责人:西安市交通局局长

  宝鸡市地区负责人:宝鸡市交通局局长

  咸阳市地区负责人:咸阳市交通局局长

  铜川市地区负责人:铜川市交通局局长

  渭南市地区负责人:渭南市交通局局长

  延安市地区负责人:延安市交通局局长

  榆林市地区负责人:榆林市交通局局长

  汉中市地区负责人:汉中市交通局局长

  安康市地区负责人:安康市交通局局长

  商洛市地区负责人:商洛市交通局局长

  杨凌示范区负责人:杨凌示范区市交通局局长

  (2)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组负责人:陕西省公路局局长

  (3)高速公路运营应急处置组负责人:

  省高速集团所辖路段负责人:省高速集团总经理

  省交通集团所辖路段负责人:省交通集团总经理

  宝汉公司所辖路段负责人:宝汉公司董事长

  (4)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应急处置组负责人: 厅质监站站长

  (5)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处置组负责人:厅运管局局长

  (6)水上交通运输应急处置组负责人:厅航运局局长

  (7)校内应急工作处置组负责人: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应急工作处置组负责人: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陕西交通技术学院校内应急工作处置组负责人: 陕西交通技术学院院长

  (8)通信保障组负责人:厅信息中心主任

  (9)新闻宣传组负责人:厅宣教中心主任

  (10)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厅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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