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追授谷峰同志“陕西省优秀治超员”称号的决定
索引号: | ZDDBG16853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追授谷峰同志“陕西省优秀治超员”称号的决定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8-04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谷峰,男,汉族,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人,1974年10月出生,1995年2月在榆林公路管理局横山段参加工作,2007年9月被调到S301孤山治超站工作,2010年2月被调到G307王圈梁治超站工作。谷峰同志加入治超队伍以来,刻苦学习,严于律己,任劳任怨,忠于职守。2010年7月30日凌晨2时21分,谷峰同志在工作岗位引导劝返超限车辆时,被强行闯站车辆撞倒后拖行数米,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6岁。
谷峰同志短暂的一生,是胸怀远大理想、勤勉敬业、奋发进取、甘于奉献的一生。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在养路工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一干就是12年,多次被榆林公路管理局、横山公路段评为先进工作者。成为一名治超员后,他兢兢业业,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治超的法律法规,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治超工作中;他能够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陕西治超队伍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他无私忘我,甘于奉献,三年来,他回家次数屈指可数,很少有时间顾及家庭,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到了治超工作中。他曾说过,自己的愿望是,通过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使国家损失降低至最低限,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树立良好的路政执法形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被评为先进。
谷峰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治超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是交通运输系统的优秀代表。为表彰谷峰同志的先进事迹,省厅决定,追授谷峰同志"陕西省优秀治超员"称号,并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向谷峰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刻苦钻研、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学习他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忠诚品格。省厅号召,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谷峰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