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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标志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6855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标志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09-03-3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
为认真落实3月9日厅党组扩大会议关于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牌“高标准、规范化”要求,现就我省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标准要求
(一)主线交通标志字高统一采用70cm,匝道交通标志从其相关规定;
(二)标志版面底膜反光等级采用二级,字膜采用一级;
(三)交通标志整体形象应与路容路貌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版面尺寸应大气,标志版面应洁净平整、无擦伤破损。支撑形式简单大方,施工工艺精细,无明显焊接痕迹。
二、规范化要求
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原则、方法和版面内容设计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一)交通运输部《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及其第1号修改单;
(二)省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及规范交通标志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08〕642号);
(三)省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规范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09〕15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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