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6861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6-01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我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全省交通系统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3日。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氛围,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为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活动要求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范围并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实抓好。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创新活动内容和方法,灵活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一) 立足基层,广泛开展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动员,以安全生产宣传为契机,深入一线帮助和指导企业,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础管理,改进和完善安全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运输企业、汽车运输站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厅外资办、厅质监站和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组织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公路收费管理单位在施工场地、收费站点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条幅、标语,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紧密配合有关部门渡口、码头及公园水上游乐场所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广大乘客的水上安全意识。
(二) 形式多样,突出重点
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组织开展富有创意,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车站大屏幕等文化阵地,结合“安康杯”竞赛和“万里行”活动,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和演讲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安全发展理念、“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及“四项整治”工作要点为重点,使“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厅宣教中心要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要于6 月10日前完成交通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做好参加全省“201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3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请各单位将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于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家锐 联系电话:029-88869076
电子邮箱:yunding83029405@163.com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