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0199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2〕23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3-23 |
厅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省交通运输事业跨越式发展,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不断扩展,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形成了较好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确保了厅属单位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但是通过去年对厅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大检查和有关财务审计,我们发现部分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收支管理薄弱、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有些方面的问题表现得还特别突出。因此,在新的历史形势下,为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省厅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单位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中心地位作用,强化财务监督,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财务管理工作体系,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对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工作规定如下:
一、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管理
(一)各单位要结合国家财经法规改革调整情况,全面修订、更新和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的精细化、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二)各单位要建立财务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做到分级管理、责任落实、环节清晰、衔接紧密、相互制约、运行高效。
(三)各单位要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单位预决算、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或有关议事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财务管理,要注重精细化、痕迹化和规范化,要重视绩效评价。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确保会计核算清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实相符、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
(一)各独立核算单位应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财务部门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同时具有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二)财务人员分工要遵循不相容业务相互分离、职责和权限明确且相互制约的原则。要建立业务轮岗制度,培养财务人员一专多能,全面掌握单位各项业务。有条件的单位应尝试关键岗位财务人员进行选派或委派制。
(三)要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重视财务人员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的合理配备,要建立财务人员工作档案,每年末向省厅上报本单位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变动情况。
(四)要重视财务人员的再培训工作,建立激励机制,督促和鼓励财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和评定。除正常的继续教育培训外,财务人员每两年必须参加一次专项业务培训活动。
四、财务预决算管理
(一)厅直企事业单位要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1.事业单位要将全部收入包括财政补助和各项非财政收入与支出统一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
2.企业单位预算应以实现利润作为主要目标,以经营预算为基础,推动经营预算与财务预算、投资预算与资金预算的有机结合。
(二)实行燃油税返还资金收支预算管理的单位,年度预算指标经省厅核定后,实行自求平衡、超支不补、结余调整,除特殊因素外,不予追加。
(三)实行通行费收支管理的公路企业要编制年度通行费收支预算及资金预算。年度通行费收支预算以成本费用预算为重点,以零基预算为主要方法,根据“以收定支”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资金预算应包括资本预算和现金预算的内容。
1.通行费收支预算收入应包括通行费收入和各项经营性收入等,支出应包括运营成本、日常养护、路政费用、治超费用等。
2.严格按照《陕西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支出定额》编制年度预算,要严格控制支出,努力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年度通行费收支预算中原则上不得新增贷款,确实需要的,报厅审批后严格控制。
3.资本预算包括企业本年度重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公路改扩建及大修等资本性支出预算及有关投资收益预算;现金预算应包括年度经营、投融资业务现金流量预算及企业还本付息的情况等。
4.年度通行费收支预算经省厅核定后,实行预算考核。建立预算执行奖励机制,鼓励增收节支,逐步提高通行费还贷率。
(四)各单位要强化预算准确性,实行预算刚性约束。做好预算执行监控与分析工作,加强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探索实行预算执行结果的非合理性偏差问责制,做到预算管理职责到位,责任到人。
(五)经费管理要贯彻“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要严格审批程序,要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做到结构合理,要向基层倾斜。
(六)在年度预算执行上,要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推进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五、资产管理
(一)要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国有资产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及其他情况的内部监管,资产报废处置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程序执行。各单位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属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必须按规定方式进行采购。实行通行费收支管理的公路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资产的,应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三)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企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行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到产权明晰、折旧合理、购置处置等行为规范。
(五)企业单位对外投资要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强化监督,最大限度的提高投资利用效率。
六、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管理
(一)加强工程概算控制
1.工程项目实行概算控制,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项目概算进行项目实施,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签证。
2.严格规范工程价款和财务结算行为,对未经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作为计价依据,对概算外的工程投资不得列入竣工决算。凡超过批准概算,且未履行工程变更审批程序的工程,一律先行停止支付,待概算审批部门对项目概算进行调整后再行支付。
(二)加强预付工程款和预付材料款的控制
1.各项目在建设期间,必须严格在合同价内控制计量支付。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严格按合同价控制,其他基本建设费中签订合同的按合同价控制,无合同的按概算控制。严禁无合同、无概算支付建设资金。
2.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招投标及计量支付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申领、支付工程预付款及材料预付款,并根据工程计量和合同规定按期预扣质保金。同时,各建设项目应及时建立健全相关预付、预扣款项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在三个月之内,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复。
(四)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后,应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时入账,登记固定资产。
(五)建设单位要将财务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七、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深化财务信息系统应用管理
各单位要在现有会计电算化基础上,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循序渐进,持续优化,坚持规范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原则,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集会计、管理、预测、决策于一身,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深度融合的目标。
1.事业单位要把会计电算化工作重点逐步从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报表编制转变为熟练运用财会信息系统,为决策者提供及时、可靠、有用的信息,充分体现 “智能管理”和“信息化”。
2.企业单位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与其它信息系统的接口,实现资源共享、实时反馈、高速高效。特别是集团性企业,要运用高科技管理手段,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通过资金管理支系统对集团的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控,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财务信息化及时准确地合并报表,对内部交易能够快速、准确地反映,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分层过滤抵消的功能,真实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方便不同的管理者对财务数据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观察和分析。
(二)强化财务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要通过产学研的模式积极培养和引进高水平复合型的财务管理人员,提高财会人员及其他员工的相关业务素质,为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八、财务监督机制
(一)要把财务工作由被动核算变为主动介入。单位领导要督促落实,财务人员要积极参与,把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融入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中。
(二)要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各类财务检查工作,杜绝私设“小金库”现象。财务部门应坚持每年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三)实行财务主动公开制度
1.纳入省厅预算公开范围的事业单位,应将本单位预算执行、重大项目进展和资金落实等情况及时上报省厅,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其他单位应定期在本单位内部将财务预算、决算、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会议费、招待费、邮电费、车辆费、奖金等)、大额开支和群众关注的其它开支情况,特别是出国(境)、外出考察学习等费用主动公开,公开的项目应尽可能细化,以便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