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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0205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2〕27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4-0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厅外资办,陕西宝汉公司、陕西金秀公司、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

为加快完善我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体系,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和全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布置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规划》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是所辖高速公路交通量调查观测站(以下简称交调站)建设运维主体,负责本单位所辖路段交调站的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程组织实施和建成后设备运维;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负责高速公路交调数据中心建设、高速公路交调站建设技术指导,负责高速公路交调站数据初审、汇总及报送;省公路局负责数据终审和确认,并按要求向部省有关单位报送。

二、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每年按照《规划》要求,结合所辖路段高速公路综合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合理确定下一年度所辖路段交调站建设范围、规模和位置。已运营高速公路的交调站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随同年度养护计划一并申报。在建和待建高速公路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将交调站纳入公路机电工程中监控系统范围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投入使用。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要配合做好交调站建设的入网联调、数据验证等技术指导工作。

三、根据《规划》,今年将在连霍高速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上开展交调站建设试点工作。请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尽快按照《规划》确定的阶段目标任务,抓紧开展工作,将实施方案于2012年5月底前报厅并抄送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省厅将加强方案实施的技术指导工作和年度计划的督促落实。

四、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会同省公路局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试点工程效果评价,补充完善有关技术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汇总核准数据,及时准确上报,开展数据挖掘,大力提升交调数据应用分析能力。

五、各单位应以《规划》为指引,充分借鉴交通运输部“公路交调采集与服务系统试点工程”经验,积极有效推进公路交调站建设,对路网运行状态有重要影响的重要路段,要实现交调信息自动采集、实时传输与动态发布,有效支撑我省日常路网调度、应急安全处置、公众交通出行和运行分析决策的交调数据需求。

附件:陕西省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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