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治超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索引号: | ZDDBG180461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1〕7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治超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1-20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
2010年,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以“治超工作落实年”为主题,以贯彻《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为主线,以组织开展“春雷行动”为载体,源头治超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高速公路以调整完善计重收费标准为重点,干线、农村公路以夯实责任主体为重点,创新政策措施,健全治超网络,改进监控手段,整顿执法队伍,深入推进依法治超、长效治超、科学治超。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货物装载源头、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实现了省厅年初确定的超限超载管控目标,有效的保护了公路桥梁安全,保卫了公路养护建设成果。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单位治超工作积极性,经省厅研究,决定授予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商洛市交通运输局、安康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集团、省高速集团、省公路局、厅运管局8个单位“2010年度治超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奖励50万元,其中奖励单位分管治超工作领导2万元,奖励治超办负责人各1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开创治超工作新局面。同时也希望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稳步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为全省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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