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陕西省公路“三乱”集中治理“百日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0565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1〕20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陕西省公路“三乱”集中治理“百日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3-15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纠风办、农业局、林业局: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三乱”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交发〔2010〕64号)要求,为了狠刹公路“三乱”不正之风,进一步巩固我省公路“三乱”集中治理“百日行动”的成果,按照省纪委领导指示,由省政府纠风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五部门”组成三个联合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全省贯彻落实(陕交发〔2010〕64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组
第一组:省交通运输厅带队。检查验收宝鸡市、咸阳市、西安市、商洛市,省高速集团公司、省交通集团公司。
第二组:省公安厅带队。检查验收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渭南市。
第三组:省政府纠风办带队。对全省公路“三乱”明察暗访,对检查验收工作进行督导。
二、内容
1、“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是否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2、动员教育和对外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3、自查自纠活动情况。如:收费站点设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执行情况,“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有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变相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4、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有无整改措施和总结报告。
5、检查沿途有无公路“三乱”情况。
三、方法
1、普遍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检查组在对各地普遍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进行随机抽查。
2、听取汇报。由“五部门”汇报贯彻落实《陕西省公路“三乱”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做法。
3、查看资料,包括实施方案、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总结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带回材料)。
四、时间
检查验收时间自201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五、要求
1、联席会议由各市纠风办负责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纠风办、农业局、林业局等“五部门”以及公路局、路政支队、运管处、交警支队、车管所各派1-2人参加会议。
2、安康、汉中、杨凌(示范区)由纠风办将“五部门”贯彻《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三乱”集中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结材料,于3月25日前直接报省交通运输厅纠风办(邮箱jttjfb@126.com)88869191(传真)
联系人:刘占成 电话:13572211768 88869090
注:各市召开联席会议的时间由各组长届时电话通知。
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
省纠风办 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