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0680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1〕43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5-19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
为充分展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部决定对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在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中,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航运管理处(陕西省地方海事局)、陕西省安康市交通运输局被评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龙浩仔、汪海漪、王显瑞被授予“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现将《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交政法发[2010]71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骄不躁,在“六五”普法推进过程中再立新功。
今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创新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的刚性机制和政策保障措施,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