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及规范厅直事业单位进人有关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0722 | 发文字号: | 陕交办〔2011〕88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转发《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及规范厅直事业单位进人有关规定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5-21 |
厅直各事业单位: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6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刻吸取违纪违规进人事件教训,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并据此对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事代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在厅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规范招聘行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得以贯彻落实。严禁各单位设定招聘条件时“量身定做”、“因人画像”。
二、厅直各事业单位所需聘用人员(即人事代理人员),须正式上报经厅研究同意后,方可招聘。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招聘。
三、厅直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均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为其聘用单位,统一聘用。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考核;聘用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
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员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各项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各项规定程序。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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